十五年前,程家因故覆没,是恩人林伯诚救他于水火,扶持他到今天的成就。

当然,林伯诚的林氏江山,包括但不限于“诚意”集团;他所扶持的,也不只有程潜之。

林伯诚本人则在当年的事中被判刑十五年,三个月后即将出狱。

不过,他人虽在“里面”,对“外面”的掌控力从未放松,在这十五年间,林伯诚一直是通过义子林时丰来操控林氏江山,程潜之及其他人无法与他直接接触。

等他“出来”,包括“诚意”集团在内的整个林氏体系必定有番震荡。

而,谁能在他“出来”前刷足好感,对于之后林氏体系的重新布局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偏偏最近程潜之和林时丰在“诚意”集团的发展前景问题上意见相左,便使这事儿变得更紧迫了。

程潜之当然是有野心的,他自认比起林时丰对“诚意”的远景规划更合理更科学——

他还有一个私心,就是从林伯诚那获知当年父母破产的细节,从而找到那对莫名失踪十五年的仇人。

所以,程潜之给自己放了三个月的假,想用这三个月赶在所有人之前接触到林伯诚。

他选择了一个很偏门的路子,即:把自己弄进看守所。

华国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将刑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就能去看守所呆着而不用转到监狱。

而看守所里还有一类人,即只剩下三个月关押时间的、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

这两类人,是有机会在看守所里碰上面的。

而无论是故意致人轻伤还是酒驾的顶格处罚都是三个月,程潜之想通过这个办法进看守所亲自“迎接”林伯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