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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汀笑着傲娇了一句。然后乖乖听从胡焦畔的吩咐,拿过储物架上的吹风机,把做好的陶土杯慢慢吹干。

胡焦畔站在洗手池前,眼前的镜面倒映出她身后目光专注的蔡汀,蔡汀薄眼皮半垂,山根高鼻梁挺,人中秀气,嘴唇微抿,怎么看怎么像艺人在拍画报,还是360度无死角的那种。

“姐姐,杯子吹干了。”蔡汀抬起头,清朗地喊她。

胡焦畔倏地回神,抽了两张吸水纸擦手,然后熟练把颜料挤到盘子里,招呼蔡汀过来上色。

“我一个人涂色吗?”

“两个人审美不统一,反而会乱糟糟。”

她坐在蔡汀前面,一只手托腮,看对方把颜料慢慢涂抹在光秃秃的陶土杯上,配色相当高级。

胡焦畔忽然问道:“小丁,其实你不喜欢很懒的人是吗?”

对方喜欢运动,但她喜欢静止;对方喜欢打高尔夫,但她讨厌打高尔夫;他们兴趣爱好完全不相同,所以撇开颜值的话,确实很难产生吸引力。

蔡汀蹙了下眉,“喜欢”两个字实在违背良心,堵在嗓子眼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确实不喜欢很懒散的人,因为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姐姐,或者其他朋友,他们在事业、学业上都相当努力上进。

这样的成长环境给了蔡汀“懒散”等于“自甘堕落”的认知。

他很珍惜自己的天赋,并且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只是一些人因为懒散而埋没了天赋。所以他不喜欢懒散的人。

但是这件事放在胡焦畔身上,好像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他根本无暇在意对方懒不懒,只觉得姐姐喜欢在家里躺着,那就应该打扮个漂亮的房间,让她躺得舒舒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