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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若华点了一盏灯,穿件衣服,随意扎了一下头发,出去了。若华已经睡了一觉,睡眼惺忪的,明珠看她睡态朦胧的样子,送了东西本想走,可是他忙了一天了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如果现在走的话可就得饿一晚上,明天还要当班想到这里,明珠决定留下来先吃点东西,反正两只兔子她也吃不完。遂开口:

“格格,我还没吃呢,我想吃点再回去。”

两人相处了两天,明珠对若华也有了初步的了解了,两人现在能够像朋友一样相处,总之关系还算融洽。若华递给明珠一只兔子,道:

“你自己猎的兔子想吃就吃。”

明珠接过,在营帐外找了一个固定营帐的石墩坐下,扯一只腿出来,咬一口,瘦而不柴,鲜香四溢,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烤肉手艺:

“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的?他自认为藏得挺好的啊。

若华捧着明珠拿来的兔子,虽然晚上吃过了,但是因为是她自己叫明珠拿来的,如果不吃的话又浪费明珠的心意,遂咬了一口兔耳朵:

“当然皇上告诉我的,不然到后面我为什么又拿回去给你。”

“哦?那如果不是我猎的我一口也吃不上?”

若华哭笑不得:

“你怎么那么小气呢?”

说罢,若华也自己找了一个石墩,两人坐得稍远,草原的风很大,一阵阵吹来,夹杂着青草的芬芳,因为男女有别,两人虽定了亲,但若华也不能邀明珠到屋里坐。这样的环境里,说话声不禁也要提高几度:

“你以前也是这样打猎吗?”

明珠今天看她猎杀兔子的模样,箭法虽然精准,可是那蹲在地上等兔子的模样,完全不像是打过猎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