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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这样,瘦骨嶙峋,脏兮兮的,穿着并不能蔽体的衫子,衫子上写着不同的、并不相连的序号。他们对宗锦的到来没有任何惊讶,甚至手头的事都没有停,继续开凿着那些石头,叮叮哐哐,吵得人脑仁都在嗡嗡疼。

饶是小孩,恐怕也已经读懂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采石场,采石要做什么宗锦不知道,但看这些人的模样,和他们手足上的镣铐,恐怕没有人是自愿在这里采石的。

他拿着手里的铁镐发怔,一六七凑到他身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说:“不想死就干活吧,秦哥养了几条大狼狗,不做活的人他都说拿去喂狗了……我教你,就是这样,顺着这个缝,把石头敲下来就好了,装到那个推车里……”

“…………”

他没说话,一六七便捉着他的手,用他瘦小的身躯,很是吃力地手把手教宗锦如何采石。

“做这些有什么用?”宗锦低声问道。

回他话的却不是一六七,而是不远处胸口写着三一的老头:“爱死找个地方撞死得了,石头你别跟他费工夫了,你干你的,小心活不够中午没得饭吃。”

宗锦看看老头,又看看小孩担忧的脸,终是没再问什么,只是麻木地抄起铁镐,一下一下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开始采石。

接二连三的悲惨境况,让宗锦有些麻木。

他是还活着,他心里也很清楚,即便到了这个鬼地方个,他也应该不放弃地想办法逃出去。可他的身体却不配合,提不起一点劲儿,甚至连动脑子都嫌麻烦。

他当真是累了。

他累得斗志全无,好像自己偷活了这么长时间,随时还回去也不算亏。

越是累,越想念那条长廊,那个人,那碗红豆汤。

跟着众人采石了一个上午,他零零散散从旁人的闲聊中听来了不少话——这里是雍门氏的采石场,换言之,是官家的采石场。

这些白石被开采出来之后,就会运送到乌城的城郊,据说是雍门氏想在那里建一座宫殿,模样装潢都得比着天都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