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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鸟的,你不会在久隆滥杀无辜了吧?”宗锦声音都低沉了许多,如此问道。

“我是奉主上的命,”江意转回头,没与他目光接触,直接内室走,“去把守在尉迟分家的兵清理掉,他们无不无辜我不清楚。”

江意的后腰还绑着包袱,只见他旁若无人地解下来扔在桌上,转手就开始卸甲,当着宗锦的面宽衣解带,直至剩下同样染血的里衣。那包袱里装得是套深紫的劲装,像是临时采买,并不见什么特殊绣纹。

宗锦对他换不换衣服毫无兴趣,只对他说的事有兴趣:“所以分家的人来了对吧……算了,我自己出去看看。”

江意动作利索,系着腰带道:“你还是别出去给主上添麻烦了。”

“我添麻烦?这本来就是我……”

——这本来就是他家的事。

“算了,我懒得跟你一个家臣解释,”宗锦改口道,“你换你的衣服,我做我的,不冲突。”

说完宗锦便要继续出门。

江意原是不想管的——他只做他该做的事,既不会偷懒,也不喜欢往自己身上揽多余的事。可他这瞬间不知怎的,视线不经意瞥见了宗锦的脚后跟。这弱唧唧的小倌就连脚也比小得跟女人似的,弄得江意竟觉得自己冒犯,不该盯着他人的脚看。

“至少穿上鞋,”江意别开眼道,“况且你现在出去不好,昨晚你才被洛辰欢捉住,现在出去再被人看见,岂不是自投罗网……你应该等主上回来,听令行事。”

宗锦这才察觉到自己脚掌冰凉,寒意正往他脚心里钻;他只好折返回卧榻附近,粗鲁地将脚插进鞋里:“大不了我不出面,我只在无人角落听,洛辰欢不会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