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外的百姓已经开始种植作物了,看得出来,这里的田地非常肥沃,若一整年风调雨顺的,产量必定会不错。

总的来说,百姓的生活还不错。

原锦绣王虽然昏庸,但架不住属地的自然条件好。

地利,土地肥沃。

人和,百姓勤劳。

要是没有把莲神教给养的心那么大、势力那么大,这属地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里气候听说不错,夏天不会很热,冬天不会很冷,适合居住。”沈东月朝着老太太说。

老太太往外看了一下,“只要你们姐弟三个能在一个地方,在哪都行,可别一个在京城,一个在这里,奶岁数大了,到时候都见不着你们。”

沈东月知道老太太的心思,不过也是,她都这么大岁数了,若真的分开,肯定不能这边住几年,那边住几年。

像自己,也就是最近几年,可以多带着她去一些地方。

再过几年,若真的有了孩子,或者东离、东宁成亲了,老太太的牵绊就更多了,到时候就没办法说走就走了。

他们一行人走走停停的,有时候在热闹的集市,有时候又会在山间的小路上。

可以说,出来这么久,这是头一次真正的散心。

不用考虑乱七八糟的事情,只凭喜好,看看风景,赏赏特色。

这天中午的时候,他们把两辆马车停在了一个山脚下,这里倒是比别的地方荒凉了一些。

土地也不如别处的肥沃。

不过看得出来,这里的人倒也算勤快。

地里都已经种上了东西,发出嫩嫩的小小的绿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