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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都是闵从修买的,但是原身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穿过。

洛裴只看过小说前半段,至于后半段几乎都是评论剧透,不太了解原身为什么那么喜欢闵从修。

洛裴弯腰往底下一层翻了翻,找出了长袖长裤,直接套上去。

接着开始检查周围,桌面的笔记本电脑,打开需要密码,洛裴先放着,有机会再破解。

然后就是挎包的东西,书中描述原主上班经常背着一个包,大概就是沙发上的这个。

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备用钥匙、草药膏、雨伞纸巾、一面镜子跟……一支口红?

什么鬼。

这他妈还有女装癖吗?

洛裴一甩手扔进垃圾桶里。

他拉开抽屉,里面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购物单、还有一本笔记本。

洛裴随意翻了几下,发现都是记录平时买菜之类的,还有一些心得,翻了几页,看到了用签字笔写的最新一句。

——他总嫌我唇色太淡了,不像他,我很难过。

“呃……”洛裴一股脑把他们全部收拾了。

他毕竟不是原身,如果被人发现了问起来也不好说,索性就全丢了,就当是重新做人。

洛裴用毛巾擦了擦头,坐在床上,一条腿躺平,另一条腿曲着,背靠在床背,打开手机,翻通讯录。

感谢高科技,只需要指纹解锁就能打开手机了。

屋内只开了台灯,洛裴不喜欢太亮的环境。

手机屏幕的光幽幽照映着洛裴的五官。

他眉角眼梢还带着水润的湿气,热水腾腾,看起来有些绯红,眼窝深邃鼻梁高挺而小巧,低垂着脸时掩盖住一丝的淡意,看起来很乖巧。

几分钟后,洛裴锁掉屏幕,手机在他指尖转了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