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陈文说过,小说里的霸总,喝酒必喝八二年的拉菲,提神必喝手磨咖啡,睡衣都是真丝,沙发都是真皮,就算是嗦面条也要请个五星厨大级随时待命,哪儿像陆言啊,没拌匀盐的面条吃得面不改色心不跳,就好像和吃五星厨大级的作品一样,要不是林未也吃了,陆言的反应真容易给他整得自信心爆棚。

吃完面过后林未很自觉地去把碗洗了,陆言家有洗碗机,但林未没用,第一是因为就两个碗一个锅没必要,第二是因为他研究了半天没研究明白这玩意儿到底应该怎么用。

一般情况下来说,越值钱的东西,林未越不会用。

他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的陆言已经穿戴整齐。

“陆总,你要出门?”

林未随手扯了两张卫生纸擦手。

“嗯,”陆言说,“我跟你一起去。”

车都已经开出了五里地林未还有点儿恍惚,陆言要跟他去贫民窟?

为什么?

现在娱乐场所到处都是,什么酒吧茶楼会所台球室篮球场走几步路就能看见一个,说起来,贫民窟也有这些东西,只不过非常低端就是了。

那陆言去干什么?

林未发现自己脑子好像有毛病,一直在想陆言为什么要去贫民窟,难道自己的嘴也出了毛病,不会问?

“陆总……”

林未话刚出口,陆言电话就响了。

陆言今天没戴耳机,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直接给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