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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完后,她问许冬至:“十三块肉,三个人怎么分?”

许冬至说:“一人四块,还多出来一块。”

许新月听罢,用筷子夹了一块到沈追司碗里,然后,把盘子里剩下的十二块肉平均分成三份,说:“你四块,我四块,陆白四块。”

“我不吃,你吃。”许冬至道。

“他一个蹭饭的都吃了,你付钱的怎么能不吃。”许新月看向沈追司说。

刚把她夹到碗里的肉夹起来准备送进嘴里的沈追司听她这话,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继续把肉往嘴里送,还是该把肉还给她。

这顿饭,他确实是蹭的,因为他没票,想付钱,许冬至不让。

所以,她把肉分成三份,把多出来的一块给他,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原本他就没打算要吃这盘肉,是她主动把肉夹到他碗里,他才夹起来准备吃了的。

但眼下这情况,他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思考无果,他索性直接问了。

“我到底吃不吃?”

“吃。”许新月说,“你也吃。”后面这话,她是对许冬至说的。

许冬至听了,倒也没再推辞,他说:“我吃两块,你吃六块。”

“可以。”许新月并不觉得吃小孩子的肉是件可耻的事,她只觉得感动。

她这便宜弟弟不错,至少比整天嚷着要当她哥,吃肉的时候却六亲不认的林狗强上千百倍。

六块红烧肉,配着两道菜和一道汤,许新月勉强下了一碗大米饭,之后,她就没再吃的。

她从黑市出来后,嘴巴其实一直没怎么停过,真要说饿,也没多饿,就是馋肉,没有肉,其他的,她吃一点意思一下就行了,又不是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