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来啦,江然你们三个待会搬东西后面跟上。”乔菁菁站在院门口看到余酒推着自行车,身后一帮年轻小伙簇拥着往这边来,连忙跑回房看看还差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了,现在的婚礼习俗一切从简,她又没有家人在这里,那就更加简单了。

穿的这双红色小皮鞋是新买的,不太合适还有些磨脚,林小北在脚后跟塞了点棉花,不过为了好看,穿得不舒服也要忍住。不然想到如果穿这条红色连衣裙,配一双塑料凉鞋或者一双黑色布鞋,怎么看怎么别扭。

她走出房门就看到了站在院门外的余酒,看到她出来还冲着她露着一口大白牙笑。

外边晴空万里,他就一身白色短袖衬衫搭着黑色西装裤,还穿着黑色小皮鞋,胸口那里别着一朵红色胸花。短短十几步的距离,一步步走过去,好像是从现代一点点地脱离走到这里。这一刻她也有些恍惚,到底她在现代的那二十三年是真实存在过的还是只是一场梦。

也是这个时候,她突然想到一个很残酷的事情,既然她能莫名其妙地来到这里,以后她会不会也莫名其妙地突然消失?

“新郎太帅了,新娘都看愣了。”外边的人纷纷起哄笑道。

林小北身后的乔菁菁悄悄戳戳她的后腰,低声在她耳边说:“嫁过去你想看多久看多久,现在能不能有点出息,看你这副被迷得魂不守舍的样子!”

说到后面乔菁菁都有些咬牙切齿,平时看起来怪精明的,今天结婚喜得都找不着边了!

被提醒的林小北回过神,低头掩下眼里不合时宜的惊慌,重新拾起笑容,向门外的余酒走去。

船到桥头自然直,尽管未来不可知,但是想让她这个时候说放弃眼前这个人,那是不可能的了。

林小北没有被新郎迷住,反倒是余酒自己乍一看到穿着红装还抹了口红的林小北,眼里的惊艳挥之不去。

他第一次见林小北,那时她跟着其他知青刚下乡来到青山公社。他高中毕业没有在县城里的单位找到工作,回了公社做起了开拖拉机的工作。那天他从国营饭店出来,看到个手提皮箱背着包袱、扎着低马尾的姑娘的背影,光是背影就觉得人家姑娘好看。似是心有感应,这个姑娘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了一眼,清澈的眼神,娇嫩的红唇,白皙的脸庞,一下子就让他脑袋空白,来往人里只看到一人。

后来还在余家村远远看到过她,知道了她是刚下乡到这里的知青。那次被她在路上拦车,那时候他已经认识她了。

去年七月,他爸以前的战友梅叔叔找好了门路,想带他去南市进那边的单位。但是那时候他帮着大队去收粮,突然就和她有了交集,在帮她拎东西回去后,那天他坐在家里的院子想了很久,还是拒绝了梅叔叔的好意。

还好,他得偿所愿了。

从知青院到余酒家距离不远,路也不平整。林小北侧坐在后座,余酒怕颠着她,车是推着来的,还是推着回去的。

后面跟着帮她拿行李的江然众人,跟着余酒来的众人又继续在敲锣打鼓中热热闹闹地说笑,还有人唱起了歌。

等新娘迎进了家,外边临时搭起的棚子下的酒席就开始了,做好的饭菜陆续一盘盘端出去。余建国和余红军两家都是余酒的长辈们,两家人跑上跑下地忙活帮他操持。至于余红兵一家,除了余昌跟着余酒身后跑,余红兵和方雪两人端着坐堂屋里嗑瓜子,嫌弃和外边的人没话聊就不出去了,也不说帮忙。

林小北进了门,得了一帮长辈的好话,嘴都快笑僵了。然后又跟着余酒出去敬酒发喜糖,一张张桌子地敬过去,也跟着认人,但是敬完这桌下来轮到下一桌,前面的人谁是谁也给忘了。

还好早餐吃得饱,不然现在得饿得头晕脑胀了。

第三十四章

来喝喜酒的大多数是青竹大队的人, 剩下的三桌人林小北没见过,两桌是余酒在水果厂的同事,一桌是和余酒关系好的中学同学。

和余酒走到他同学那一桌的时候, 没想到余酒交的朋友还挺活泼, 难道这就是朋友互补?

“嫂子好”“恭喜酒哥”

“谢啦, 吃好喝好。”

余酒拎着装喜糖的袋子, 他一个个地给林小北介绍,她就一个个地抓一把糖分过去,被介绍到的都申双手接糖,笑着道一声:“谢谢嫂子。”

都是从水果加工厂买的水果糖, 余酒内部员工购买还不用票又比在外边买便宜,他们买得多, 给得也大方。

分到最后一个女生的时候, 余酒淡淡地介绍:“安然, 中学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