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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带回了a市。

后来我终于冷静下来了,才知道之前是什么情况。当时我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开着车门,没放警示标,也没打灯,沿着护栏反方向步行,走了几步又跌倒,像醉酒一样蹒跚摇晃。

不止一个路过的车主报了警,警方很快就赶来了。看到他们,我一点也没害怕高速违章的事,而是突然大哭了起来。

警方带我去医院检查,验了血验了尿,没有酒没有毒,还大致检查了身体,也没查出什么大毛病。医生说我心律不齐,当时还有点低烧。

我也说不清到底哪难受。真不是故意装疯卖傻,当时我真的没法和人正常沟通。

我磕磕巴巴地说了大哥失踪的事,警方一查信息就知道我哥是之前的事故幸存者,他们说一定会调查,让我别急。

可能因为我的状态起来明显不正常,看着是因病失态,最后他们只是叮嘱我注意安全,也没罚我款,也没拘留我,至于扣没扣分我都不知道,都没心情问。

警方问我有没有什么别的事需要帮忙,我说想见之前那名女警。后来得知,短时间内我是见不到她了,她是负责调查游艇事故的人员之一,现在有一堆正事要忙,说真的,人家没有时间专门来看我发泄情绪,她又不是心理咨询师。

而且按道理说,游艇事故和我哥失踪是两个不同的事件。我当然觉得二者有联系,问题是,连我自己都说不通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

后来我冷静想想也就明白了,我想见那位女警,只不过是慌乱中想随便抓个救命稻草而已。

其实我根本不认识她,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人家告诉过我,我给忘了。

她是第一个带我深入这件事的人,我就下意识觉得她能帮到我。不然还能找谁呢?大哥这个情况,我可以跟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