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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衍洲离开沈府的时候,雪已经停了,他吃得很饱,身子是热腾腾的,面颊上还带着被少女指尖点过的炙热。

在沈月溪看不到的地方,他将那件少女赠予他的袄子轻手轻脚地叠好,犹如抱宝贝一般地抱回来。

黝黑乞儿见到他抱着袄子回来,羡慕地便要伸出手去摸一把,裴衍洲灵活地一闪,便躲开了他的手。

“阿厌,这天寒地冻的,你咋不穿?”他不解地问道。

裴衍洲没有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袄子藏好,回头对黝黑乞儿说道:“往后,我便不叫裴厌了,你叫我裴衍洲。”

“你这是遇贵人了?又是改名又是拿衣服的?”黝黑乞儿吃惊地问道。

裴衍洲矜持地点点头,眼中难得地有了柔光,她于他从来都是贵人。

“那……你还要去生死场吗?那是要出人命的地方,既然遇了贵人就不要去了,实在不行,我们去你前阵子所说的徐州,你有一身蛮力总能混口饭吃。”黝黑乞儿满是担心地说道。

“再等等……等我打一年的生死场。”裴衍洲淡淡地道。

“你当真不要命了?!”

裴衍洲没有解释,只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他要赚钱买金簪,再过一年,他放于心上的小娘子便要及笄了,束发贯簪,他想送她一根金簪,哪怕她不会戴,哪怕过了及笄之年,她便要许于他人为妻。

他一穷二白,唯一能做的便是拿命去搏,赚得一支赠予她的金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