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程自己都不记得他演过这么多角色了。

早听说过郁伶这家伙智商有218,脑子十足地够用,能够把看过的东西过目不忘,但他没想过会在这上面体会到这一点!

这是天才的路子走歪了!

在被郁伶搞晕过去前,单程恶狠狠地想着。

第二天单程早上起来时,喉咙依旧是干哑的。

地上散落着许多乱七八糟的服装、有民国的军官装和青色长衫,还有高冷雪白的仙尊广袖长袍,和蓝衣短打的修真门派低级弟子服,还有本色出演的手工西装和他的暗灰格子衬衣,还有一件裂成一半的龙袍和宝蓝色绣孔雀翎的圆领太监服……

这就不得不赞一句郁家团队的专业强大了。

在接到郁伶电话时,他们一个字都没多问,只认真记下所需服装的时代要求与尺码,就恭敬地挂了电话。一个小时后,所有衣服就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房间门口。

高效专业仿佛木有感情的机器。

抬脚跨过那件污迹斑斑的龙袍,单程强迫自己不回想某些画面。

去浴室冲了个澡正刷着牙,刚一出门,他就碰上了一大清早就将带着金丝眼镜,将衬衣扣子扣得一丝不苟,端着一杯牛奶的郁伶。

“单哥哥,早安。”

单程看见他就想起昨天画面,耳朵有些发热,只敷衍地扭头含糊唔了一声:“早。”

郁伶目光就又落在了他的脚上。

单程的确有赤脚踩长毛地毯的习惯。郁家长毛地毯大抵是纯手工的,雪白的毛踩着极舒服,又有三个女佣专程照料,脚感比穿鞋更舒服,因而单程总会‘无意’地忘记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