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秦霄翘着二郎腿摊靠在沙发边,把玩手上的打火机。

经纪人把平板电脑丢在他面前,“我就说让你再磨磨他,你非这么着急,你瞧他现在,大出风头。”

秦霄丢下打火机,打开平板电脑。视频中,苏迟身着一袭古装白衣,坐在昏暗的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无限魅力,把暗淡的舞台映衬得光芒万丈。

“他这个曲子明显有原创成分。”经纪人插着腰没好气,“我就说他哪那么容易江郎才尽。”

视频播到一半,秦霄点下暂停,又把进度条拖回苏迟眨眼滑出泪滴的瞬间,他不禁来回翻看多遍,都没舍得转移目光。

秦霄高中认识苏迟时,他不过是班里最普通的学生,甚至因为过度沉迷音乐,平时也不喜欢与人交流。除了学习成绩优异和疯狂迷恋音乐,几乎默默无闻。

他在校永远穿着肥大的校服外套,上课认真听讲,课下把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用来写歌。在秦霄眼里,苏迟宛如一个又蠢又笨的书呆子,那时的秦霄基本没正脸看过他。

现在仔细看才发现,苏迟皮肤洁白无瑕,五官精致夺人。只是稍微打扮就带着一股令人着魔的味道。

“秦霄,我说话你听到了吗?”

秦霄收回思路,把视频发送到自己手机上,点下一支烟,“放心,凭我对他的了解,他忘不掉我。”

当初秦霄决议要和苏迟分手,除了觉得他写不出曲子,留在身边浪费时间以外,另一方面,也是担心苏迟爸爸破产会连累到他。

虽然出点钱帮苏迟爸爸还账不算难事,但当初的他根本不愿意在废物身上浪费一分钱财。

“如果他还有利用的价值,大不了就帮帮他。”秦霄眯起眼,吐出一缕香烟。

如果苏迟知道自己帮他家里还清债务,一定会感动地扑进他怀里,就像视频中那样可怜又动人地哭,恨不得一辈子乖乖陪在他身边,心甘情愿为他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