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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在清冷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神情恍惚。

二月十号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春节,性子急的人都开始放鞭炮贴对联了,可是这些平凡的快乐,好像都已经和他脱离了关系。

他本想着,等确定了那笔债有人偿付,他就能安心地了断了自己。

可是现在,他必须留下。

他留下,做什么?

去找警察,告诉他们,陈翠翠受了闵龙和叶老板的骗,还以为把儿子卖出去一个晚上,就能从此过正常人的生活;

等到希望落了空,闵龙又落井下石,让她签下儿子的卖身契,她为了保护儿子,错手杀了闵龙。

可是,有人会相信吗?

陈翠翠亲口提出“试工”的说辞,试工过后签合同,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他一个臭名昭著的“公用男娼”,说自己是受害者,听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就算有人相信,他又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就像在奇市的时候那样,把那些丑事,说给别人听。

再回忆,再述说,再被人追问细节,再被人怀疑,再被人鄙视。

还有,校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