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哪家贵公子,跑这偏远山间作甚?

斗笠和蓑衣被搭在怀中人身上,雨水被丁铮隔开。他将好不容易采来的野菜全换了药,鬼使神差抱着人从街道小巷穿过,匆匆归家。

昏黄的烛火在雨声里闪烁,丁铮顾不得自己浑身湿透,只轻轻把人放在床尾,伸手去替他脱下湿透的衣物。

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也没碰过比手下肌肤更柔软的东西。

少年受了冻的肌肤白的近乎透明,黛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关节处泛着粉,细瘦而脆弱,病态却美丽。由于高烧,丁铮觉得手指碰过的每一寸柔嫩都在燃烧,微微灼痛感透过神经末梢传遍全身,让他指尖微微发颤。

即使是用丁铮所拥有的最柔软的布料,放了最轻的力气,被擦身时少年仍然无意识皱眉。

“疼吗?”

丁铮无法,只能先拿帕子沾了热水,捂热自己手腕内侧,再拿手腕去轻擦少年汗湿的额角和鼻尖。肌肤相接的地方发烫发麻,丁铮不可避免地碰上他烧得艳红的唇,收回手的一瞬间,心跳又沉又快,急促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怎么就把人带回来了?

丁铮愣神看着躺在自己被窝的少年,乌发盘绕在枕边,如丝绸般顺滑,绯红的小脸软嫩,眉眼如远山水墨,眼睫轻颤似欲扇翅的蝴蝶,他定是有双极为好看的眼睛。

与周围简陋的环境格格不入。

药香蔓延开来,丁铮拿起木勺,大手掌着少年无力而修长的脖颈,像扶一只虚弱的白天鹅。

抵着他的唇喂药,一勺一勺,丁铮的眼睛无法从少年沾了水光的唇上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