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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电视台这边还是吃下了一个定心丸的,如果价格合适的话, 他们有考虑买二轮播放权在电视台其他的时间段进行重播。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想询问李诺霜什么时候准备开展这个节目第2季的计划。

以及如果有计划的话, 基于这次良好合作的前提下, 下一次购买时能不能有点优先权?

其他的电视台在看到这个节目形式之后还是有些后悔的,同时也在考虑这个形式的节目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模仿。

抄袭综艺形式对于节目组来说是没有压力的,但是现在他们的主要压力来自于李诺霜本人。

看电视的观众大多数对这件事情没有那么介意,对于广大的观众群体来说,抄袭不是罪,抄得不好看才是真正的罪。

所以以往对国外的综艺形式进行“本土化”时,综艺策划方式毫无压力的。

而且将国外已经取得过一定成绩的综艺节目形式搬到国内进行本土化,在报告项目吸引投资包括节目嘉宾的邀请上都会更加有优势,因为已经证明了这个模式是有成功经验的。

但是这次的情况略有不同,主要是这个综艺的形式并不是来自于圈内人,而是来自于一个在圈外比较有影响力的嘉宾。

并且这个嘉宾也是他们想要争取的合作对象,而且脾气相对来说比较难以捉摸,不是那种你抄完人家之后还能对你笑脸以待的。

所以考虑到这个情况来说,如果自己再对这个综艺进行本台重新立项的话,会不会导致之后和对方没有合作的可能?

当然并不是说怕了区区一个运动员,只是现在有可能以后合作的情况下,没有必要把人得罪死。

但是有一个电视台是没有这种顾虑的,那就是邀请了胡子豪和温昌恺做节目,然后那个节目整个只能临时换人的电视台,在李诺霜的网络播出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启动了这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