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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做饭直接说不就完了。”连翊一把将丁晚拽到自己身边,“又不会吃了你。”

丁晚一动弹才觉出脚疼,他轻轻“嘶”了一声,被连翊听见,终于低头看到丁晚肿了一圈的大脚趾。

“能走吗,”连翊问,“带你去医院拍个片子?”

丁晚继续摇头,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金主买回家的“飞机杯”,除了给金主纾解欲望,他不应该给金主添任何麻烦。

就算去医院,也不应该是连翊带他去。

连翊也是个实心眼儿的,丁晚摇头,他便蹲下捏了捏红肿的脚趾,确认骨头没事之后,丝毫不管丁晚被他捏得泪眼汪汪,自顾自道:“以后都别进厨房了,回屋躺着去。午饭我点外卖,你自己出来拿。”

丁晚点头:“谢谢。”

“谢屁。”连翊咋舌道,“赶紧养好了,不然操你的时候还得顾忌你的脚。”

“……”

丁晚不欲再与连翊纠缠,挣开连翊的手,自己一瘸一拐地往卧室挪。

醒来就有热腾腾的早饭的美好幻想算是彻底破灭,豁出去被他哥大骂一顿再睡个回笼觉也不值得。连翊索性洗漱完直接去了公司,正巧看到一直追求他哥给他哥生猴子的前台小妹正拎着自己做的爱心早餐往连靖办公室走。

连翊心生一计,三言两语就把早餐骗到了自己肚子里。

连翊嘴上虽不饶人,到公司之后还是请了大夫上门帮丁晚看了看脚,确定骨头真的没事之后,他才终于放心。

大夫是连翊大学时社团的学长——孔顺。两人足够熟悉,知道他从别家拔了朵玫瑰来养一点也不惊讶,反倒是好奇到底什么样的姿色能把连翊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