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页

宗清明接过收据,是一张一寸长,半寸宽的纸条,可能是放在身上时间不短了,有些皱皱巴巴的,但上面的字迹十分清晰。上面写着:王金栓,消食丸两颗,二十钱,二月初五巳时。

他摸了摸胡须,把收据放在一边,淡淡道:“萧镇,杜怀悯,你们这个登记册和收据说明不了什么,本官怎么知道这些不是你们伪造的?”

“你!”杜怀悯气的睚眦欲裂,勐的站起来,“这么明显的证据都不算是证据吗?你这个。。。”

“杜大哥!”萧镇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露痕迹的往前站了一步,“萧镇很感谢你来给我作证,可是,这里是公堂,要听大人的。”

杜怀悯回过神来了,这个狗官,明显是想陷害萧镇。他是秀才,狗官打不得他,可自己只是普通百姓,要是被打了,就白白吃亏了。

想到这里,他只能闭了嘴。

这小子倒是知道好歹。

宗清明摆了摆手,“算了,本官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杜怀悯,你先退下吧!这册子先放这里,等我慢慢看。”

杜怀悯看了眼萧镇,萧镇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他气哼哼的下了堂。

宗清明拿着登记册晃了晃,“萧镇,本官说了,这些东西完全是可以后来伪造的,不能作证。你还有什么说的吗?”

“大人,我没有可说的了。”

宗清明松了口气,“那你认罪咯?”

萧镇淡淡一笑,“不,我不认罪。”

“你!你凭什么不认罪?”

“大人,我为什么要认罪?我只听到了这个人在说我害死了他爹,他的证据呢?”

“萧镇,你不要胡搅蛮缠,他不就是证据吗?人证就在这里,你还要什么证据?”

“大人,要是人证就能定罪,我说您收了这人一百两银子,犯了受贿罪,您可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