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页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话没说完,陈锦墨已经忍不住反胃了。

可宋宜之拿过来的,就是只被一箭穿心的死兔子。

一时静默,宋宜之看了看手里的兔子,问:“烤了如何?”

“多放辣,再撒点孜然。”陈锦墨终究是欺骗不了自己的内心,还不忘点了自己喜欢的味道。

犹记三年前,她也抓了这么一只活兔子,说的好听是给初荷养了。最后养着养着没忍住,她们还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结束了那只兔子短暂的一生。

“真香,你也吃。”一如当年在馨芳殿一般,只是这次红玉与初荷换成了宋宜之,经农妇的手烤出来的也比他们自己弄的香很多。

屡战屡败后,陈锦墨算是放弃了,这路子应该并不适合她。她还是比较适合直接的。

卓素华劝道:“别急,不是还有么。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比如找个混混非礼,让他保护你。”

英雄救美……

她刚进书里那会儿确实有过,那时候也有这个条件。现在……

她估计得从十二卫里找个人来扮混混,宋宜之才能信她需要被保护。

走进死胡同,陈锦墨只能先去干别的。突然想起来,那宗三似乎一会儿就要被赶出安济坊了,虽然这里没人为他解毒,可难保出去不会遇见好心人。她可是听说了,这人想趁她眼盲时,来找她麻烦。

就因为那一件事要报复她,甚至报复整个安济坊。这人要是个路人还好,可以她刷小说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往往就是这种不起眼的小角色,到最后才更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