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放手!放手!唔……别碰我!”

会动怒,会生气, 鼻尖一哭了便染上红, 哼哼唧唧的带着奶声奶气的鼻音。

小姨在庭院里听到了, 躬着的腰微直起来一点, 凝神分辨,“存存?”她叫缪存一声,“醒了就别赖着了啊,起来吃早饭了!”

缪存哪敢出声,骆明翰压着声音,游刃有余地逗他:“小姨让你下去吃早饭, 你不回吗?”

缪存踹他, 足弓被逮住, 与骆明翰的掌心贴和。

等不到回应,小姨便以为是风声的错觉,唰唰的扫帚声又轻柔响起,蓝孔雀信步,缪存精疲力尽,只能再睡一个回笼觉。

就是这样,他从一个日日不睡过八点的好少年,堕落成了十点才起。

其实骆明翰也并没有做什么,但像他这样有手有嘴的老男人,即使不做什么,也能达到什么都做了的效果。缪存白天画着画也开始犯困打盹儿,吃着晚饭时,头便困得一点一点。

“存存这几天怎么无精打采的?”小姨这样关心他,连小姨父也投来关切目光。

缪存难以启齿,只能垂下脸,用筷子拨弄碗里的白米饭。

还是忘年交的客人说,用漫不经心的戏谑:“十九岁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补一补。”

缪存根本没耳听,在桌子底下踩骆明翰,捻他的鞋尖,骆明翰闷哼一声,在小姨和小姨父双双疑惑的目光中,皱着眉咬着牙微微一笑。

可能跟骆明翰谈恋爱就跟养狗一样,狗要消耗精力防止他拆家,骆明翰也得消耗精力,消耗够了,也许就不会再折腾缪存了。

缪存领悟了这个道理的当天,就带着骆明翰出了村子。原先许诺过的寺庙、宫殿、风景更漂亮的村庄、湄公河,都一一逛过去。

衬衫和西裤都被小姨洗干净了,有洗衣皂的香味,骆明翰穿上,在穿褂子汗衫的傣族人中显得鹤立鸡群般。他两手揣在裤兜里,跟在缪存身后在寺庙中转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