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你真厉害。”林琳是真的替他开心,看到秦泽阳在锄草挖地的时候,林琳都感觉好像看到了杀蚊子用了一把菜刀,整个画面都充斥着一种不合适。

“我可以每天送你上班,然后去学校。”秦泽阳现在整个人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他们两人都有了自己的工作,不用每天种地,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你傻了吧,我们有寝室的,学校也有,到时候我们都不用住在村里面了,天天这样上下班多不方便啊。”

“但是我们可以一起买一辆自行车,更方便。”林琳建议到,这时候没有一辆像样的交通工具真的能把人脚走断。

秦泽阳也想到了,同意了她的想法,两人决定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去镇子上买一辆自行车。

秦泽阳穿上了林琳给他做的那件衣服就没脱下,直接就要走。

“我还要回家换身衣服呢,这样怎么去市里,丑死了。”林琳今天没换衣服就来到了知青点,就穿了一件缝补得花花绿绿的长袖衬衣。

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各家各户都非常贫穷,基本上人人都穿着缝补过后的衣服,林琳以前都穿过两个哥哥和嫂子淘汰下来的破烂衣服,也都是各处都有缝补过后的痕迹。

“林琳穿什么都好看,不丑。”秦泽阳神色认真。

林琳觉得今天的秦泽阳有着少年人的朝气,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活力,可能是之前的日子过得太过压抑。

“虽然我承认我长得漂亮,但是你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啊。”林琳知道现在的自己不能算是好看,穿着破烂,早上起床也没有打扮,就用清水洗了把脸,刷了个牙就出门了。

“真的好看!”秦泽阳都有点急了,他是真的觉得林琳长得漂亮又聪明。

“知道了,我信你。”林琳不准备和他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两个小时后,两人终于到了镇子上,林琳脚都磨破皮了,脚痛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