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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并案调查之后,凶杀专案组的负责人顾维利发现,这三起案件,在某种程度上都似乎隐隐与一个人有关。

锦荣小区,第三位受害者戚百福的儿子,戚远。

在并案调查的伊始,这个名字的主人就被放到了中心的位置。

而通过人际关系的对比,似乎一切也都指向了这个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二岁的大学生,尽管他是其中一位受害者的儿子。

第一百五十八章 没有证据的犯罪

第一起案件,死在木海女子私立中学的林伟江曾经在木海女子私立中学任职,并且在其任职的一年期间,木海女子私立中学曾有一个初三的女学生意外坠楼死亡。

后经调查,这名初三的女生是意外失足坠楼,但有谣传说是当时的任职保安的林伟江意图对女学生进行猥亵不成,失手将人从楼上推了下去。

但因证据不足,且林伟江当时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所以也只是一时传言。

林伟江本人也在这起坠楼案后从学校离职,后十七年销声匿迹,直至死亡被人发现。

而当年死亡的女生名为戚染,是戚远的亲姐姐。

第二起案件,死在茂海大厦顶楼天台的陈玲夏曾经与戚远的母亲许晴是同事,且当年戚远母亲许晴自杀跳楼之时,陈玲夏就在现场。

根据当年许晴自杀案件记录,有同公司职员反应,陈玲夏对待许晴的态度向来刻薄,在工作中也多处刁难,两人关系向来不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