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吸魂戒指

赵宇都准备将其重新收回去时,火炉里面的动静终于渐渐平息。

“这就弄死了?”

将所有的蝙蝠都烧掉,即便是血族也活不了。

打开炉子,一团亡魂物质没入戒指之中。

赵宇只能看到模糊的影子,一闪而过。

“对了,刚才杀死那个伯爵,好像没有收到灵魂。”

“脑袋都没了,这都不算死透了?”

赵宇大惊失色,急忙冲到艾伦的尸体旁。将其拖入火炉子中,烧成灰烬。

这才有一团黑影没入戒指里,被戒指所吸收。

“咦!我该说不愧是伯爵吗?竟然涨了三厘米!”

赵宇注意到吸收掉伯爵亡魂,戒指内空间边长涨了三厘米,再加上刚才烧死一个血族,一共涨了五厘米。

“血族要比人类的灵魂强一些?一个人类灵魂也涨不到一厘米,血族每一个都在一厘米以上,还有不少两厘米的,伯爵更是三厘米!”

他最初得到这枚戒指时,还只是一个普通人。当时戒指的空间只有一立方米。

随着他不断地开发出各种使用方法,反复练习成千上万次,创造出各种利用戒指的招数,对付人类无往不利。哪怕是使用热武器的杀手、雇佣兵,也被他诡异的能力杀死。

每一次杀人,都会有一个黑影钻进戒指中,并且戒指空间会扩大近一厘米边长。

为此他成为一名杀手,收取佣金干掉目标,又能提升空间又能赚钱。在戒指的帮助下,任务成功率百分之百,声名鹊起的同时,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杀人手法。

直到他接到了一个委托,杀死在旧金山留学的某个大小姐。结果他不仅没有杀死她,反而厌倦了杀手生活,想泡这个大小姐而违反任务委托,保护起她来。

几次救美后,他成为了大小姐的贴身保镖,同时也因为他保护任务目标,引来了杀手组织的清理。

于是乎他和大小姐都成为必杀目标,但是那些杀手来多少送多少,他甚至还能保护大小姐安然地在斯坦福大学读书……

虽然经常会遇到一些杀手和武装组织袭击,然而普通人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威胁,最终都成为他空间成长的养料。

不过越到后面,一个人的灵魂所增长的长度就越小,后面甚至只有07厘米。

距今为止,立方体空间边长已经达到两米六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达到两百余数,可惜只有身为宿主的他杀死的人才算,不然他早就去各大坟场搜魂了。

此刻,他第一次遇到增幅高达两三厘米的亡魂。

他贪婪地看着戒指内众多血族,巴不得立刻一个接一个地将他们烧死。

“不行,炉子承受不了下一个血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