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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

他和他的同学们坐在观众席,听见我的名字起哄地鼓掌捧场,其实那时候他对我了解不多,也就是随大流,捧的是一个干部的场,就是这么随心所欲。

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第一次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差距,就是因为那首钢琴曲,舞台上的灯光交相辉映,我在昏暗的蓝调色彩里稳坐着,面前的钢琴是一把隔离我们的利剑,刺醒了他对我的狂妄和随意。

他安静了下来,连带周遭的所有人,抚平他们的不是我,是手上的曲子,飘荡上空的旋律。

我酷爱温和的旋律,在浮躁的世界里,我喜欢温柔钻入肺腑的安慰,我所奏的歌曲,所念的寓意,是自我地吸引,没曾想要谁的理解和共赏。而狂躁的人愿意坐下听我一曲,是我至今感恩的事。

感谢他们的配合。

再后来,少年亲吻我的指尖,触碰我的唇瓣,把我挤在昏暗的角落里,抱住我的身体,羞涩与紧张害我满手热汗,攥紧幕帘,我在他怀里喘息。

他让我欣赏自己的模样,我不愿,我知道自己现在的狼狈不堪,他向来是个坏心眼,幸好没有做其他过分的事,否则我可能会死在他怀里。

“我喜欢你。”我听过无数遍,好多次,千言万语,千篇一律,可是每一次,他说,我就心颤。

别责怪我心动的容易,耳根子软,年少不知事,喜欢来得简单,动心来得容易,身边出现每一个对我好的人,我都巴不得用尽力气回报他。

连带喜欢也是一样。

“嗯,我知道,我也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喜欢是一种好奇妙的感觉,他的触碰,他的目光,他不经意地招惹,你就要缴械投降。

有何不可呢?我相信他那时候喜欢我,到现在也相信,我拒绝的只是现在,拒绝的不是他,是我自己。

顾铭说,我的动心好容易。

是,我承认,我动心得好容易,因为不是别人,因为是他,我才动心得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