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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铭倒是愿意带着我跑,可是我不乐意,我和他腻歪惯了,认识的太早,小学就同过桌,现在都是快奔三的人了,哪儿能天天和他谈人生谈理想?

宁愿路边拉一个人来我还能多说几句话,姓顾的就算了,这辈子的话都在小学时就说的差不多了,见面也只剩下一堆的废话。

我坐的沙发边,有一张木桌子,上面摆放着几本书,闲来无事,抽一本来看,第一页写着规规矩矩的名字,跟我的字体有的一拼,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的字已经被无聊的报告单和签字等工作给强行扭转成了不三不四的样子,一横一撇都是没耐心的证明,再繁琐的字在我手里也能一笔搞定。

手里这本是温知栩的英语教材。

我翻了几页,尽管很多年没看书,这些印象深刻的单词短句还是能瞬间穿透进脑子里,红笔,荧光笔,黑笔每一个标记都很清楚,一目了然,小姑娘挺听我的话,用的是我给她的康奈尔笔记法。

翻着翻着,有一页掉了出来,落在了我的大腿边,夹在书里的一封情书真是来的巧妙。

我捡了起来,甚至完全能明白这封情书躺在这里的理由。

小姑娘不会处理这些事,丢了又觉得对人不敬,还回去别人一定不会接,怎么办?只能塞在这儿了。

谁承想就那么巧,叫她哥给撞见了呢?

情书的内容很文雅,写的人肚子里必定有点墨水,但这能说明什么?信不信我上网一搜就能搜到千篇一律的内容?

因为这用词和语句,我简直不能再熟悉。

不会表达爱意,又想要表达爱意,不想显得粗俗,必须小心翼翼,字句斟酌,可肚子里没货,怎么办呢?除了找度娘也没别的法子了,男孩儿的心思,大抵如此。

看了眼时间,差不多了,我把情书塞了回去,书本也归放在原位。

打了个电话出去,对方是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