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十三年后,他等来了一个人。

这天,奴隶场上上下下清理了一番,说是有位贵人要来。

少女身边簇拥着丫鬟小厮,身上是名贵的绫罗绸缎,金银玉饰点缀在发间,白皙的手腕上带着一个银镯,她生得一张乖巧的模样,干净澄澈的杏眼,天真无邪的好奇心,与这方土地格格不入。

奴隶场的妖奴们皆瞧出她身份不凡,如若能够被她买下,日后的生活一定是极好的。

他们奋力地举荐自己,隔着一层层铁笼贪婪地看向小公主。

裴珩也希望自己能够离开这个鬼地方。

可不巧的是,昨日他刚经历一场斗兽,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虚弱地不行。

她那样干净纯洁的人,大抵不会买下这样的自己。

他闭目靠在笼子里,晚上还有一场比赛,他得休息。如果输了,就真的成了那些兽类的口粮了。

忽然,面前投下了一片阴影,遮住了阳光。

裴珩下意识睁开了眼睛,对上了一双含笑的眼睛,弯弯的,像是一对小月牙。

“我叫余姚姚,你叫什么名字?”

裴珩一怔。

周围的妖奴见状顿时觉得不妙,喧闹乱作一团。

“大人,他活不了几日了。”

“是啊,他那样的伤,您买回去也是脏了自己的眼睛!”

“大人,您看看我吧!”

“大人!”

小公主对周遭的呼喊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她依旧看向裴珩,天真地歪了歪脑袋,“你为什么不说话呢?”

她眨了眨眼,“你不会说话吗?”

“裴珩。”

他的嗓音沙哑又虚弱,声音并不好听。

得到了回答,小公主开心了,“那日后我便唤你阿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