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正想了半天,才只能想到一个:“君子!对,谦谦君子,黑土不就是那种人么!”

而莫予书,不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个君子的称号,一手拉着他娘子的小手,一手拿着筷子,还在想,为啥热一热就更好吃了么?

秦晚词解释:“杀猪菜和其他菜不一样,其他菜是新鲜的好吃,时间长了可能就不好了,而杀猪菜,是多做,吃的时候一热,才越吃越香。”

切成细丝的酸菜,大块儿的肥多瘦少的猪肉,酸洌清爽中又带着醇香。

团团看了莫予书一眼:“叔父,一手吃饭,一手扶碗,吃饭不讲话,讲话不吃饭。”

莫予书:……

熊孩子!

圆圆莹宝则是夹了一筷子酸菜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圆圆又给莫予书夹了一筷子。

“哥哥,你别说叔父了,书上说了,这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叔父缺的那只手,我可以帮忙夹菜的。”

秦晚词:……

闭嘴,你娘要脸!莫予言低头笑的不行。

而团团和满满对视了一眼,也默契的一人给莫予书都夹了菜,莹宝也不甘示弱。

就连轩宝,都拿着勺子和筷子,两手并用的给莫予书夹了一块儿血豆腐。

莫予书冷漠脸:就,气氛到了,他不缺个手都不行了?

但是这菜确实好吃,不精致,但是大气又淳朴,浓香又可口。

酸爽开胃,下饭美味。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天色渐黑,莫予书才穿好衣服,和里正等人告别。

但是临行前,还有些疑惑:“这杀猪菜,不是过年或者娶媳妇嫁闺女的时候才吃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