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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珩斜了他一眼,淡淡地说:“秦总说今晚回家吃饭,我是顺路来接你,免得咱俩一前一后回去又被他们质疑感情破裂了。”

霍圳伸手卷了一下他的发尾,“终于看到你这个发色了,真好看,果然跟粉丝说的一样像个金发小王子。”

秦珩早上还拍了几场戏,今天回来的时候造型还没换,妆也没卸,为了不那么显眼戴了一顶帽子,金色微卷的发尾正好让霍圳把玩。

“不觉得有点玩世不恭?”

“还好,这种金色看起来挺高级的样子,你在戏里真的是个混混?有这么高级的混混吗?”

秦珩用小指头撩了一下刘海,笑着说:“我当然不是个普通的小混混,我可是个人见人爱的帅混混,这头发刚开始颜色不是这样的,因为换了个场所所以换了一个更高级的发色,好看吗?。”

“当然好看,美不胜收。”

秦珩满足地笑起来,电话响了,他让霍圳帮他接,后者拿了他的手机看了眼来电,又是那个操心的经纪人。

“袁经纪的电话,接吗?”

“接,他在我们家里借住几天。”

霍圳挑挑眉,没有发表看法,点了接听后按了免提,“你好,我是霍圳。”

袁山顿了一下,然后才说:“霍总您好,秦珩在你身边吗?”

霍圳看了秦珩一眼,回答道:“在,他在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