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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文澈捏捏他肉肉的掌心,又将自己的手掌贴上去跟明榛的手比大小。

明榛200多斤的时候,脸是圆的,手是圆的,肚子也是圆的。

而麦文澈的手是那种修长又有骨感的类型,这么一比,明榛被反衬得整个手又圆又肉,厚呼呼的。

他有点不好意思,又舍不得抽回手,本来就被枕得发麻的半边肩膀此刻更僵硬了。

麦文澈忽然笑了:“你的手指好可爱!”

“可爱”,又是这个词。麦文澈总是在说他可爱,说到明榛都开始自我说服,也许胖点儿也挺好?瘦了就可能不可爱了

“哪里可爱了——”明榛小声嘀咕。

“你能扣篮吗?”麦文澈突然发问。

“我不怎么会打篮球。”明榛小时候打过一阵子篮球,打得还行,但自从青春期发胖后就没怎么碰过,毕竟一个胖子奔跑在球场上那场景还是有点可笑。他一没办法单手握篮球,二没办法跳那么高,自然是扣不了篮的。他喉头一滚,咽下一丝窘迫,反驳道,“不是我手小,是你手太大。”

身边的人忽然轻笑起来,然后猛地坐直了身子,若有所指地说:“没事,其实手小也有好处,以后每个女朋友都是大胸。”

明榛不喜欢女孩子,对于大胸没什么执着。

但同理是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