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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困觉的宋时风剩下半个晚上就净琢磨他到底抓什么贼去了。

该不是还是大黄那个吧,可当时人也没见着他抓谁去?

这也就是现在闲的,前几天又忙又累觉都不够睡哪儿有功夫琢磨这些没用的。

可人就是闲啊,第二天他懒觉也没睡,早早的就起来找闫冬解惑,一出门就看见他拎着一双黑泥巴鞋在院子里刷。

“昨晚真去抓贼了?”

闫冬看了他一眼,“就这么想知道?”

“我也想为大黄报仇。”他嘴上一拐,说了个好听的。

这话闫冬才不信,他把鞋捞出来,倒了盆子里的脏水,又倒了半盆水接着刷,“那你先跟我打几局,我也领教领教宋一杆儿的厉害。”

“你快得了,别跟我提打球,胳膊现在还疼呢。”宋时风真真假假搓胳膊,“我都打够了。”

“出息。”闫冬这话从语调到神态都透着一股大哥范儿。

宋时风白眼儿连翻,接着他就换了话题,“你这鞋都破了,还刷什么啊,该扔了。”

“还能穿。”就是鞋口破了一点内衬,在闫冬看来都算不上什么毛病。或者说在现在大部分人看来都能穿,也就宋时风这个挑剔又不差钱的才能说出这种话。

“你可真节约。”

闫冬把刷好的鞋倒着竖起来晾在窗台上,甩了甩手上的水,看着打扮得精致漂亮的宋时风,笑了,“你不用节约,反正你就是个骚包。”还骚包的挺好看,这种骚包就适合精精致致的,破衣烂鞋什么的还是算了。

“我这叫时尚!时尚!懂不懂!”真是,什么叫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