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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跟他猜测的差不多,家务活稀里马虎,倒也不是懒,就是没那根筋,眼里头没活儿,说白了就是油瓶子倒了知道扶一下,但绝对看不见碗柜上头的灰该擦了。

就这样的一个外表光鲜里子乱七八糟的人,他硬是半点不嫌弃越看越顺眼,也是邪门了。

这不,出车到省城看到某人常看的杂志还顺手带了一本。嗯,封面的模特还没家里那位长的耐看。

杂志只是顺手,真正特意买的是洗衣机。

这会儿可没有送货上门这种好事,买了大件都得自己想办法运回去,他趁着跟车一起买了回来,还是最先进的双缸洗衣机。

早就想买洗衣机,一直拖拖拉拉没买,主要是要洗的衣裳真不多,买了也是放着吃灰。可宋时风不一样啊,天天换,天天换,没两天就攒一大盆,看着都替他愁的慌。

那家伙洗完衣裳手就成了十根红萝卜,跟他那身衣裳一点也不搭。

家里有了洗衣机,只要闫冬在早上总有饭吃,院子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天天被大黄勒索牛肉干,宋时风觉得终于又过上了一半人的日子。

“什么叫一半人的日子?另一半呢?牲口日子?”闫冬啼笑皆非,一手嘎巴捏碎核桃,把核桃仁搁进碗里。

“跟牲口也差不多了。”宋时风半死不活的摊在椅子上,扬起脸给他看,“你看看我这张脸,看看?”

闫冬抬眼赏给他一个眼神,“怎么了?这不是挺好?”

“都起痘了!起痘了!三个!”他在乎他这张脸就跟在乎他那些行头一样,心爱着呢,他还要当矿区最亮的风景线呢,现在这样还怎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