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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一看,别说,这位身上的衣裳从衬衣的领口到大衣下露出的的半截裤子,全都笔笔直,就是比别人看起来舒服,原来都是烫过。

“你穿得可真讲究。”他感慨的说。

“穿在身上当然要讲究,我挣钱为了啥?”宋时风摆手说,“得得,不为难你,来我这喝酒。”

“成。”

一进宋时风家门,闫冬彻底被那一排排的衣裳镇住。

满墙的衣裳啊,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衣架子,就靠在旁边墙上,上中下三层,接近三米的宽度,衣裳挂得满满当当。从衬衫到外套,从上衣到裤子,有滑溜溜的丝质衬衫也有看着就高档的毛呢外套,什么毛衣坎肩看的他眼花,一个词表达就是壮观。

不止壮观,更是精心,那一件件衣服干干净净挂的整整齐齐,甭管什么衣裳什么面料,没一件带褶子,全都烫过,就像他说的,裤子洗了要烫,半点没有夸张。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对衣服那是真喜欢,喜欢到尊重的地步,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电熨斗就放在窗户底下最明亮的桌上,明显经常用到。

哦对了,旁边还有一个矮架子,摆满了各式鞋子,打眼一看得有七八双,都跟艺术品似的干净漂亮。

他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轻忽态度实在不应该,人家是真在意衣裳,也许不能跟他在乎大黄比,可也绝对不能当平常对待。

“你随便坐,我去换件衣裳。”还没等他说话,宋时风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条裤子进了里间。

震撼过之后闫冬这才打量起这屋子,就像所有单身汉的房间一样,房间并不算多干净。东西随手放,地上有灰,可能两三天没扫过了,他觉得这位估计根本不在家吃饭,不然没洗的碗筷得堆成山。

可是这个懒汉却把那一排排衣服打理得精致又漂亮。

整间屋子最干净的地方就是衣架跟桌子了,上面绝对没有灰,那个词怎么用来着,对,就是纤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