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戏犬 血吟 1512 字 3个月前

VERSACE纯白色的休闲裤子,这个标博贺一直都觉得像脑袋上长满了小蛇,很是不喜欢,这个男人造型还真独特,竟然右面跨上还有两个方型卡子,休闲中带点时尚。

一件藕荷色乔治?;阿玛尼衬衫,随意的系了几颗扣子,若隐若现的包裹着他结实的胸肌,还真抢眼,以博贺设计眼光的角度来审视莲城这身衣服的话,鲜艳的色彩告诉世人,男装也可以缤纷天下,泛光面料让男装再时尚中更上一层。

真是晃眼,博贺晕了,他这是手表吗?也太张扬了?表身表带镶满钻石,晃的博贺眼都睁不开了要,莫非他带的这块表就是传说中江诗丹顿的经典之作-----Kallista完美无暇?博贺大概看一眼差不多需要百十多颗钻石才能镶满整个表身表带。

爱马仕,范思哲,阿玛尼,江诗丹顿,混搭风?世界奢侈品相约在这个男人身上大聚会?显摆~出门不怕被抢啊~

135大小便

可真不低调,不过看他的岁数好像不小了,怎么还会在美亚学院里?难道是留学生?在博贺的字典里留级的学生叫留学生哈哈。

不过这个男人他长的很提神,国际脸孔世界通用,天庭饱满地阔方圆,他有一双深邃狭长的丹凤眼,笑容里仿佛透出一种邪气,挺-直的鼻子像似一把立着的刀刚劲有力,一张嘴不大不小长得唇方口正,他地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一头黝黑利落的短发,章显成熟男人的魅力和气质,麦色的皮肤极为诱-惑,不过眼前这个男人眉宇之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天啊~不会吧,老天怜我,真的给我弄个爷们下来陪我?这也太突然了,于是博贺极力表现得大方得体,声音清亮,算计着一步到位一举拿下。

结果令博贺大失所望,眼前这个花美男完全没有鸟他,竟管博贺在欣赏他的同时嘴里始终不忘振振有辞的解释着,可面前的男人完全没有顾及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弱不经风的小男子。

黑着一张脸,手下没留一点情,气势汹汹的朝博贺走来,冷漠的甚至是面无表情将博贺一把从他的车子旁推开,嘴依然很黑的凶道: “别要我在看到你”

坐到车里的莲城丢下这句话后扬长而去,留给博贺的是浓烈的汽车尾气,博贺可以忘我的尽情享受着袅袅黑烟。

靠,莲城那一把险些没把身子板单薄的博贺推个趔趄,少年刚才那些美好的幻想登时在一瞬间化为泡影。

等等…那辆车子似乎在哪里遇到过,颜色----蓝,车牌----美CA0520,奶奶滴,可真是冤家路窄。

后知后觉的博贺疯狂的追赶着远去的高级跑车在后面乱喊乱叫着:“混蛋,给我停车,别要你爸我追到你,否则你死定了,啊~气死我了”以卵击石的举动的确费神又费力,白痴到了几点,才跑了几步博贺就被累的上气儿不接下气儿,别说追普通车子拉,就是追自行车都够戗呢,更何况是这么好的跑车。

混蛋,你爸我把这笔帐拿小本记下来,全算到你头上了,等着瞧!

“喂,盟啊,我在学院大门外等你”莲城大好的心情也被博贺破坏的没了心情,驾着车子的他给盟打了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