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签在我心上!”

……

新剧,沈东升给了容霄四部,重点推荐了第三部 剧本,容霄在看过之后,相较于前两部古装年代戏,和最后一部校园偶像剧,容霄对第三部剧更感兴趣。

这本叫做《暖阳》的戏,主要讲的是双·性还没有被社会认可的那一段黑暗的时期。

容霄饰演的角色,是其中的主角,阿夏。

阿夏出生前,阿夏的母亲和父亲努力很多年才怀上阿夏,对这个到来的天使几乎是抱着虔诚的期待,可当阿夏出生的那天起,却给了两人当头一击。

因为双·性不被社会所认可,又因为他们特殊的身体结构,特殊的特质,仿佛从出生就带着原罪一样。

由于生下阿夏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高龄产妇,生下阿夏后,就不能再生育。

阿夏的出生几乎是给了她希望又给了她绝望。

阿夏从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父母不喜欢自己,他们两个人打他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后来阿夏初中的时候,他的父亲和隔壁洗头妹发生了关系,洗头妹怀了孕,他爸觉得洗头妹怀的是男孩,就要和阿夏母亲离婚,任他母亲怎么苦劝都没有用。

他的父亲铁了心要离婚。

因为阿夏的母亲身体不好,常年不工作,离婚后,等同于没有生活来源,又带着阿夏这个拖油瓶。

阿夏母亲更觉得阿夏是导致这一切发生的罪魁祸首,就想将阿夏卖给隔壁的老头子作续弦,那个时候阿夏还没成年。

但从小就被虐待的阿夏却比较早熟,他趁着母亲没有警惕,连夜离开了他曾经居住了十几年的小县城,乘着火车,去了大城市。

来到大城市后,年龄小的阿夏被拐,被迫学会了偷东西,他怕别人看出他是双·性,就把自己脖子上代表双·性的特征烧掉了,阿夏很聪明,后来带着他们的大哥犯了事死掉了,阿夏遇到了林明,林明是个大学老师,有着俊秀的外表,和干净清冷的气质,他救了当时逃难的阿夏。

阿夏在和他相处的那段时间,喜欢上了这个比他大了整整十岁的男人,这一年,阿夏十八,林明二十八,可林明身上的东西,是阿夏向往又不曾拥有的,他虽然喜欢,却不敢承认,林明在知道他的身世后对他产生了同情,他把刚出院的阿夏接回了家,又在警察传讯的时候,陪着阿夏一起面对。

让阿夏误以为林明也喜欢他,在一次夜里,向林明告白,却被拒绝。

被拒绝的阿夏离开了林明家,他想找份正经的工作,却因为有案底,都不接受他,后来他遇到在夜总会打工的叶钊,阿夏到夜总会中卖酒,他虽然毁了自己的双·性特征,却因为长得好,被人看上。

叶钊救了他,同时阿夏和叶钊发生了关系,失了身的阿夏破罐子破摔,他和叶钊在夜总会疯狂的做·爱,直到阿夏怀了孕,他起初没想告诉叶钊,只想偷偷打掉。

后来被叶钊发现,阿夏想起自己小时候的遭遇,嘶吼着问叶钊:“这个孩子不打电话,你能养还是我能养,生下来不养,为什么还要生?”其实他更害怕生出来的孩子会和他一样,不被这个社会所承认。

叶钊其实在和阿夏的相处中已经爱上阿夏,早就想带着阿夏离开这里,只是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直接离开。

叶钊抱住阿夏:“我问你,我和你一起养,你愿不愿意?”

阿夏不明白他的意思,抬头看他。

叶钊捧着阿夏的脸笑着和他说:“明晚8点,我带你离开这里,你不是喜欢有海的城市吗,我买了车票,明晚我们就去,然后我们好好生活,把我们的孩子养大成人。”

这个承诺对阿夏简直太有吸引力了。

叶钊和阿夏说完,就去找了夜总会大哥,说自己要离开,像他们这样的人,有的时候,进来容易,出去难。

夜总会大哥给了叶钊一个选择,让他砍了自己的左手,如果他愿意,就放他离开。

如果不愿意,就当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提出过。

叶钊砍了自己的手,却因此没能和阿夏一起离开。

阿夏捏着手里的车票,站在站台上等着叶钊出现,却没有等到,最后他一个人离开了车站。

后来阿夏还是生下了这个孩子,给孩子起名叶望,是个和他一样的小双。

阿夏对他很好,似乎是想再孩子身上弥补他失败的童年,他努力工作只为了能把叶望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