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古典音乐之王 莫晨欢 2471 字 3个月前

诚然,除了真的是没有时间外,也有像……闵琛这样,不到必要时刻不会亲自对乐团进行排练的指挥存在。

按照丹尼尔的翻译,这是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懒了。

而按照闵琛正式的说法,他认为乐团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不同的风格,虽然到最后会一起合奏,但是在前期让他们自由发展才是最正确的。

当然,无论理由是什么,柏特莱姆指挥不会对每一次的排练都亲自上手——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柏爱的每个成员来说。

你能想象出来,这个耳力逆天的家伙能够在一秒钟内猛地让全乐团停下演奏,直截了当地走到你的身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你:“连这种简单的音都走了,你是把智商扔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吗?”

又或者说,连你自己都没发现的抢先了半拍,这位伟大的指挥先生直接将指挥棒扔在了乐谱上,当着全乐团的面看向你,镇定冷淡地问:“你是赶着回家喝妈妈给你炖的小羊羔汤吗?”

没有拿起指挥棒的时候,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还是一个优雅风度的绅士。但是一旦他拿起了那象征着乐团最高权利的指挥,上帝啊,他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语出柏爱所有成员。

当然,虽然闵琛不会每次都亲自上场进行指挥排练,但是他还是经常会坐在台下,神色平静地望着舞台上的成员们。

这也让他们这些经验丰富的音乐家们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让恶魔一般的指挥先生听出了什么不对。

但是今天,他们不过才排练到第二遍,眼尖的成员们便发现——

柏特莱姆先生竟然拿着手机出去了!!!

天哪!

这是哪个小天使居然把恶魔给叫唤出去了?!!!

而此时,闵琛刚推了排练室的大门,便接通了这段来自地球彼端的电话:“戚暮?”

电话里传来青年清越好听的声音:“闵琛,好久不见了,你那里应该还是下午吧?”

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闵琛轻轻颔首,回答道:“嗯,是下午三点。”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问道:“你那已经十点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小剧场】

小七:好久不见。

闵神:好久不见。

小七:你那几点?

闵神:我这三点……(OS:桥都麻袋,他那十点?!!!)

闵神OS:十点给我打电话,有情况o(*////▽////*)q小七OS:我要是走了,他要是回来以后又看到虫子……唉,多西哟!

第五十四章

闵琛的这句话,还真是问倒了戚暮。

虽然已经入了三月,但是b市的夜晚还是寒风呼啸,十分严寒。戚暮只是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屋子,但是电话却已经拨出去了,戚暮便也没有挂断。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拨出了这个电话,或许只是看到那空无一人、黑漆漆的隔壁房子时,猛然就想起了这个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的邻居,又或许是突然意识到……其实巴黎和柏林相距并不远。

思索了许久,戚暮笑着回答道:“只是刚才站在阳台上看到你家了,所以就想起很久没有联络了。对了,似乎柏爱已经要开始准备今年的全球巡回演出了吧?”

戚暮很快转移了话题,而对此闵琛只是稍稍蹙了眉,并没有再去纠结刚才的问题。他走到了排练厅旁边硕大的落地窗旁,低首看向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回答道:“嗯,从下周开始第一场的演出了。”顿了顿,他又问道:“你想来听吗?我可以给你留位。”

戚暮闻言一愣,但他只是稍微想了想,便回忆起来……似乎柏爱每年巡回演出的第一场都会在英国柯芬园皇家歌剧院进行。

虽然英国与法国只隔了一道英吉利海峡,但是想必刚到达学院的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忙,戚暮便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大概没有时间到那儿去,所以谢谢你的好意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却是微微蹙紧了眉头。

之前在s市的时候他听法勒的语气,似乎是想要将戚暮推荐到巴黎进修。说到巴黎,闵琛第一个便想到了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再稍微联想一下,他便记起了似乎两个月前里德·阿卡得才到了那里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