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的曲子写得非常棒!”MIKE很兴奋,“我以前也听过你写的歌,但是和现在的完全不一样,是什么促使你有这些灵感的?”

叶泽耸了耸肩,然后就说了自己失忆的事。

MIKE听了之后十分震惊:“Oh my god!这真是太不幸了!”

叶泽正想说没关系的时候就听MIKE又道:“不过我知道,你们中国有一句话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吧?你真是太棒了!”

叶泽:“……”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高兴也不是,难过也不是,这外国人安慰人的手法真是与众不同。

MIKE拿出电脑放在两人中间的矮桌上,叶泽看到他点开的那个文件夹里正是自己制作的那几首DEMO。

“我全部都听过了,非常棒,你是替你的乐队写的?”MIKE手肘撑在沙发扶手上,双手交叠。

叶泽摇摇头:“我对以前的事都没有印象了,这是我替自己写的。”

“给你自己写的?”MIKE奇怪道,“你还会唱歌?”他从来都不知道叶小泽还会唱歌,他是个吉他手不是么。

不止MIKE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不知道,叶小泽从来没唱过歌,他只对乐器和作曲感兴趣。

叶泽点头道:“我最近有在练习唱歌,五音俱全,这些歌我应该都是能唱的。”

之前在医院写曲子的时候他没注意,只照着自己的灵感写的,一是没想到,他以前给路楠写惯了,从来都是用钢琴代替自己的声音的;二是当时伤还没好,不大好唱。

后来出院了叶泽才想到这一点,自己也不能瞎写,要写适合自己嗓音的歌曲,不能写出超出自己嗓子承受能力之外的歌曲,那唱出来绝对是反效果的。录音棚是能修,可他总不能靠录音棚过一辈子吧,一唱现场不就全完了?

至于‘自己唱不了,那就给别人唱’这种想法叶泽暂时没有,他不是要当幕后,他要的是自己上台表演,为别人写歌那是出名后才有心思做的事,锦上添花用的。

在家里配合DEMO唱了几遍后,叶泽发现这具身体竟然长着一幅超级好的嗓子,嗓音清亮,音域也广,他试着唱了几首有名的高难度歌曲,发现都能够轻松驾驭。

虽然不是很有磁性的声音,但是叶泽很满意,这种类型的嗓音什么曲风都能配合得上,不挑歌,这样一来他写歌的局限性就小了。像路楠就不行,路楠只能唱温柔的情歌,你让他唱个rap或者高八音,他绝对崩溃。

嗓子是先天条件,后天就靠歌手的感染力了,不是音准,或者高音上得去,低音下得来就叫唱得好,那是唱功好,技巧好。单凭唱功好就能成神?那怎么可能。那种人多是音乐学院的教授,技巧不要太好,可你让他们发唱片试试,看有多少人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