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穿回古代好养老 兰人 1775 字 3个月前

风夜刚到这个山村时,对这里的人和事总是怀着很深的戒备,而且总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过客,总有一天还会回到现代去,与别人相处时就总是不自觉地表露着冷漠疏离。现在,好几个月过去,回去的念头已经被他深藏在心里,或者说,他其实对能够回去这件事已经开始绝望,最开始那种挣扎焦虑煎熬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蝶山村里与他有关的一切才开始渐渐地进入他的注意范围,进入他的心里。而现在,他已经在潜意识的接受了自己就是李同,是这个时空的蝶山村的人,慢慢地试着融入这里的生活,接纳这里的人。虽然他还是有很多别扭,但是他现在至少在努力改变。这对于风夜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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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风夜,他背着他的必备装备——背篓,迎着暖洋洋的太阳,漫步往梧县县城走去。今天天气好,风也不大,村里赶集的人除了赶早集的几个人其他人都不想去,高大娘说大家是趁着天气好整整地里山上的活儿去了,人家没东西买也不想跑到县城去。唉,没办法,一个人赶集吧。他哼着小曲,脚步轻快,倒也不觉得冷了。

进了城,风夜先拐去了李大叔家,张嫂子托他买一罐搽脸的香膏,也就是这时代的脸霜,李大叔的铺子里就有,价钱也相对便宜些。

这种香膏看起来有点像现代百雀羚产的那种凡士林护肤霜,闻起来香味很浓,保湿效果倒是不错的,就是有点油,入冬时风夜也买了一罐,没搽几次,主要是受不了那股浓香味,皮肤干裂得厉害了才搽。这东西有点贵,普通种类的一罐就要十五文钱,品质上乘的听说几十上百文钱都要的。

风夜给张嫂子买了她指定的桃花香味,李大叔就拉着他在店里烤火。风夜把背篓解下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小罐榄角来,“李大叔,这个东西给您尝尝。是我自己做的小菜。”

“什么小菜?你小子会捣鼓什么东西啊?”李大叔接过去,笑眯眯的揶揄道。

“也没什么,就是我们村里山上的黑橄榄。”风夜也嘻嘻笑着。

李大叔钳出一点放进嘴里,吧唧几下,皱皱眉,又钳了一小块嚼着,好一会眉头舒展开来,笑着赞道:“你这小菜做的不错啊,够味!下饭下粥都好。黑橄榄……嗯,咱村以前都没人吃,经你这加工,可不正是上好的小菜么,这要是黑橄榄树再多点,都可以专门做出来放到铺子里卖了!”

风夜巴巴盯着李大叔,听到这话一喜:“真的?那……大叔你觉得如果做出来会有市场么?……我是说有人买不?”

“嗨!怎么没人买?!这种腌制小菜不是可以放很久么?到了那青黄不接、菜价上涨的时节,家家户户找的不就是这样省钱的下饭菜?就是平常时候也会有很多人买啊,我看这个……你叫榄角的,吃起来很开胃啊,价钱合适的话,小户人家甚至乡下村人都愿意买。”

风夜听得心花怒放,他心想着明年弄个果园,种田之余也创收创收,果树嫁接也不是很难,前世风夜的舅舅的主业就是搞果园的,嫁接技术很有一套,县里还请他专门去做过技术演讲呢。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呢,要做起来风夜还是会的。不过果园计划也只是个雏形,真能不能搞得成功还得详细合计,看看实际情况再说。

在李大叔的店里聊了一会,烤热了手,风夜就窜出门在街上闲逛起来。

先找了一家小作坊订做了一个炉子,原来买的炉子口子太低太小,放炭火不方便,火力也不是很足,风夜想根据前世自己老家的那种大开口、通风、火力集中的专门的火锅炉让工匠做出来。

跟工匠讨论修改,定下了样式并约定下一个集日再来取,风夜慢悠悠的继续逛着,今天集上的人还是很多的,估计很多人都是想趁着好天气出来溜溜。

风夜在逛完了整个东市,就转到地摊一条街去,看看农人们卖的东西,看见不错的就停下来问一问,转了一圈,他就发现今天的好东西还真不少啊,有一个老猎户卖的蜂蜜,用长颈瓶子装着,据老猎户说是去年夏天采的野蜜,风夜尝了点,味道很纯正,看成色很不错,买了;一个小伙子卖的新鲜的一小篮子草莓,风夜很久没吃过水果了,野果不算,这草莓看起来很新鲜,也买了;有一个中年农夫笼子里的两只鸭子挺肥,家里只有鸡,养着这俩鸭子过年的时候再宰也很划算,买了;一个皮肤黝黑的山里汉子牵着的小羊也买了,一圈下来,风夜手上的东西急剧增多,兜里的银钱急剧减少,活像个几百年没见过街市的购物狂。

风夜觉得这趟集市来得最值的就是那头羊。先前就已经说过,这里人不是很喜欢膻腥的羊肉,养羊的人很少,能碰上卖整只活羊的更是少见了,更难得的是这是一只小母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