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新一大早,就拿着大众报进了教室,他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只一眼,他就看清了穆琼的新书的名字。
“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小说的开篇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的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的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的有趣的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的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胜一筹。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完全是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的。
穆琼已经写了两篇文了,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的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么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了,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我在百年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了。
今天的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某位知名人士写的这两篇文的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的文章里,将《求医》和《我在百年后》都狠狠地夸了一番,号召大家都去看。
穆琼的生活环境其实挺封闭的,他接触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听到了很多夸奖,也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很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小说写的很不错,得了不少奖项,在网上也有很多人给予正面评论,但这样被人喜欢,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穆琼定了定心神,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写起《流浪记》来。
既然大家喜欢,那他一定要多写一点,让更多人的可以看到。
他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多改变一些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是好的。
穆琼这一写,就一直写到了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