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愈发觉得,这里应该是仙界。
但在精神病医院里,他说自己是民国人的时候,那些医生告诉他,民国早过去一百年了。
男主一时间傻了,他竟然不是来到了仙界,而是来到了百年后?
这里是这么漂亮,房子那么高,道路那么宽,汽车随处可见,还没有哪怕一个面黄肌瘦的人,老人们还能在漂亮的公园里唱歌跳舞……百年后,大家的日子竟然过得这么好?
在医院里,男主角得到了一份病号餐。
白米饭,两个炒菜,还有鸡腿和蛋花汤……在现代非常普通的一份餐,也让他震惊了。
这些食物的味道非常好,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可以免费吃!
他们甚至说……在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之前,可以让他住在这里!
他的心情说不出的激动,一时间老泪纵横。
第54章 投稿和办报纸
这个故事, 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的各种事物, 他都仔仔细细地写了。
当然, 他写的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的角度来写的,因而写的跟真实的有些不同, 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景象的镜子一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神奇的, 而他自己脑补的东西,其实跟现代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一样的地方, 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人, 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一点……当然了,眼尖的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一顿饭, 就被安排到了一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了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 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了的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一次见到还问, 这是不是用来洗衣的。
等后来弄懂,便又一阵惊叹——百年后的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的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在民国的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他喊了自己的佣人一声,佣人立刻就来了:“老爷,你要起了?”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我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一集一集的形式来写的。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的生活的同时,每个月的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一天。
而他穿到现代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一个月,而是接着上一天的。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一次写一集,然后每个月写一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一集 共一万五千字写完了。
这个故事他写的很流畅,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一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了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为了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的人可以将字看清楚,一直用的是楷书。
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了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