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以为机不可失,三千营愿请命,轻装夜行,急袭刘店镇,定将没耳朵歼灭在刘店镇!”说话的是三千营主将贺珍,三千营是骑兵,太子整顿京营,他三千营是裁撤人员最少的,营中一千三百人都是精锐老兵,骑术精湛,一百三十里的距离虽然有点远,但贺珍自信能够击溃没耳朵。
对这一点,不管是朱慈烺或是吴甡,都不怀疑。三千营虽然衰弱,不复成祖时的威名,但对付这些小流贼还是没问题的。
但他们却不能同意贺珍的建议,骑兵突袭,或可将“没耳朵”击溃,但却很难全歼。
吴甡道:“贺将军提议甚好,不过此战两个目标,第一,全歼没耳朵,二,练兵,我京营将士苦练三个月,到底有没有战力,此战就是第一块试金石。参谋司的意思,需有一支步兵穿插到敌后,切断没耳朵退往芦苇荡的后路。而后三面齐攻,歼敌于刘店镇,绝不使一人漏网。”
众将默然。
相距一百三十里,骑兵可以在一天之内杀到,步兵却很难做到。
一片沉寂中,忽然有人说话:“末将愿带兵堵截没耳朵的后路,配合贺镇,将其一举歼灭!”
朱慈烺寻声一看。
身材瘦长,国字脸,卧蚕眉,嘴角似乎总是带着一丝不羁的笑。
却是千总杨轩。
杨轩是勋贵后代,在营中一直憋着一口气,想要建功立业,这一次京营出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他伯父彰武伯杨崇猷的,杨崇猷居然捐献了五千两银子,是勋贵中少有,朱慈烺很是惊奇,同时也隐隐明白杨崇猷向他这个太子交心,请他照顾杨轩之意。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对杨轩的脾气也有一定的了解,杨轩虽是勋贵,但并没有什么骄横之气,在军中不摆勋贵的架子,操练刻苦,能和士兵们打成一片,颇得军心,就是有点年轻气盛,无论什么事都要胜人一等,还有,杨轩并不是一个太能吃苦的人,喜欢吃好的喝好的,花钱大手大脚,却不知道一天之内疾行一百三十里的辛苦,他要如何做到?
见杨轩请命,众将都是吃惊。精武营主将吴襄皱起了眉头,这个杨轩,仗着是勋贵后代,一点规矩都不懂。两营主将都还没有说话呢,你一个千总就敢跳出来抢功?
“一夜行军一百三十里,还得有持续战力,你能做到吗?”吴甡沉着脸问。
其实步兵一夜急行一百三十里,并非做不到。前世里,昂美袁朝时,志愿军38军113师曾经在十四个小时狂飙73公里,成功地切断了敌人的退路,其中很多路段还是山路,战士们一边跑一边吃干粮,一刻都不停。京营强训三个月,每天十公里长跑,每日负荷的训练强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支近现代的部队,志愿军能做到的事情,精武营或许做不到十成,但做到成是不成任何问题的。
杨轩早有计划:“能!但卑职有一个小小请求。”
“说。”
“此次出京,随行骡马众多,卑职请求暂借一千五百匹!”杨轩眼神里带着狡猾。
听到此,众将都是恍然。
这家伙,步兵想要当骑兵使啊。
朱慈烺嘴角微微带笑,心说杨轩倒是有些聪明,给步兵配马是参谋司想出的办法,想不到杨轩也想到了。
千总队中,徐文朴看向妻弟魏闯,眼睛里有可惜也有嘲笑--看,你没想到吧,被杨轩抢了吧?你的猪输定了!
魏闯微微苦笑,其实步兵骑马的主意他也不是没想到,不过没有杨轩嘴快,最主要是精武营主将吴襄和副将刘肇基还没有说话,作为千总,总不能越过上级抢功。杨轩勋贵出身,可以无所顾忌,平民出身的他却不能不顾军中的尊卑。
此次出征,太子将京师中的战马搜刮一空,除了龙骧左右卫的战马没敢动之外,其他京师衙门,还有市面上的马匹,都被太子收入京营,这才好不容易在三千营和武襄左卫的军马之外又多凑出了一千多匹战马。这一路以来,这一千多匹军马不拉车,不疾驰,吃的也都是精料,有专人伺候,预备的就是事急时使用。
“步兵骑马这主意倒是不错。”吴甡摸着黝黑的胡须,赞许点头,就在杨轩一脸喜色,以为侍郎大人会答应时,吴甡却忽然脸色一沉,冷冷道:“不过京营新建,此次又是大军出征的第一战,意义非同一般。杨千总勇气虽然可嘉,但没有带兵实战、更没有独当一面的经验,怕是不能承担此重任!”
朱慈烺不动声色,心中却是点头。
吴甡的分析判断极为中肯,杨轩虽然打的一手好铳,练兵也有一套,但毕竟年轻没有上过战阵,而长途穿插需要相当高的掌控力和判断力,恐怕不是初上战场的杨轩能够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