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惊天大案

要知道,私卖甲胄,贪墨军饷,朱纯臣和徐允祯罪责完全一样,没有谁轻谁重的问题。

难道他们两人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

早朝上,朱纯臣和徐允祯私卖甲胄的罪行被锦衣卫查获,朱纯臣在诏狱畏罪自杀的消息,震撼了整个朝堂。锦衣卫指挥使路养性原本是不用上朝的,但因为此件大案被特召到文华殿,将案情详详细细的向崇祯,也向朝臣们说明。

有徐卫良这个污点证人,徐允祯又不经恐吓,一进诏狱大门就吓尿了,不等骆养性问,他就竹筒倒豆子,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

人证物证皆在,整件事情可谓是铁证如山。

朝臣们一个比一个愤怒。

大明立国三百年,勋贵们虽然有不法,但却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这么严重的事情,尤其朱纯臣和徐允祯可都是国公。大明朝异姓不得封王,非朱姓者,最高就是国公,算朱纯臣和徐允祯在内,现在大明朝只有四位国公,可谓高官厚爵,荣宠无比,但想不到堂堂的两位国公居然做出这种事情。

文官清流们对勋贵们本就有所不满,于是趁此机会,纷纷发难,要求崇祯以最严律处置徐允祯,并剥夺两家的国公爵位,抄没财产,知情者一律斩首,不知情者则是流放千里。

所谓最严律,指的当然就是死刑。

私卖甲胄比私藏甲胄的罪行还要严重,私卖的甲胄很有可能会流到流贼,甚至是建虏的手中,相当于是资敌,朱纯臣和徐允祯贵为国主,世世代代享受大明的荣华富贵,却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无异是背叛。

堂堂国公,京营总督,连五百甲胄的钱都要贪墨,可想两人的品行低劣到了何种地步。

因此,非用最严律不可。

朱纯臣自杀就算了,徐允祯在劫难逃。

朝臣们少的达成了共识。

两位国公世袭三百年,门生子弟众多,朝中的达官显贵也和他们多有交往,但事到如今,却也没有人敢为他们说话。即使心中有怀疑,不觉得朱纯臣有自杀的骨气,但却没有一人敢站出来质疑。

不过大明还是有法制的,群臣再是义愤填膺,也不能直接将朱纯臣和徐允祯定罪,最后还是议定:将案子交给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联合会审,由三法司做出裁决,再昭告天下。

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将所有的人证和物证都移交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