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战锋和袁大胖配合着到鸡窝抓了鸡,然后利落的把鸡放了血,拔毛开膛清洗内脏,将鸡身带骨剁成小块,放入清水中浸泡,除去血水。张永欢在一边指挥着,命他们:“取出鸡杂、鸡块控干水分放进干净的大碗里,加入适量的白糖和自酿的高粱酒反复的搅拌,让高粱酒和白糖都充分的浸入到鸡肉里,开始腌制。”

之后,他又让袁大胖清洗了两只瓦罐,让战锋去地里摘了几片还没有完全枯黄的老倭瓜叶子,又让他挖了两铁锨的土,加水和成泥待用。

袁大胖进屋准备了葱段,咸盐,姜片和有助于活血提神醒脑的砂仁,当归,三七待用。

因为行动不便的原因,张永欢做的这道醉鸡,应该是醉鸡的做法种最简便的一种。

将腌制好的鸡肉装入瓦罐中加入适量的盐水封严,裹上倭瓜叶子,再用泥糊密封着灌口,然后上灶以中火开烧,以瓦罐中的盐水导热,徐徐加温,比用炖法做醉鸡成菜更快,原汁原味,成熟后鸡肉肥嫩油滑,甘醇的酒香芬芳扑鼻,不仅味美爽口,还有保健的功效。

半个时辰后,从瓦罐中散发出的鲜美香味,让诛邪和小尾巴都馋的口水直流。

就连吃惯了一流美食的莫无殇都不由得啧啧称赞,“肉香扑鼻,酒香馥郁,绝顶的美味啊,美味!”

张永欢笑了一声,看他道:“你连吃都没吃,闻闻味道就知道是美味吗?”

“美食讲究,色香味俱全,欢儿的这道菜未曾成熟便有如此诱人的香味从瓦罐中挥发出来,已是占了香之一说,所谓的美食应是不分贵贱的,也应该仅仅是简单的味觉上的享受,而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至少这道醉鸡的香味,已经让我的嗅觉得到了很大的享受,故此我才赞美为美食。”

张永欢对莫无殇另眼相看,原来真正的吃货行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他所讲究的吃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就是解馋,过嘴瘾,充其量也就是味觉上的享受了。

而莫无殇的境界显然比他高出很多,人家已经把吃美食当成精神上的享受了,这点现在的张永欢断是不能做到的。

他是现实主义者,一切都为吃饱吃好吃爽过嘴瘾解馋而奋斗着,他以后也会以这种信念为目标生活。

至于精神上享受美食这种事情,还是留给高人去做吧。

他就知道吃饱饭不想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而已。

一个时辰后,张永欢啃着鸡屁股,满嘴流油,酒香融合着鸡肉的鲜美香味,几乎把他整个人都吃醉了。

诛邪更是夸张的把瓦罐里熬出的一点点浓缩的汤汁都喝了个一干二净,陈小二打开饱嗝和老孙头一块去食肆里忙活了,袁大胖吃的酣畅淋漓精气神倍棒儿的去伙房准备晚上要用的食材了。

剩下张永欢和诛邪小尾巴,莫无殇和千羽五人围着吃了一桌子鸡骨头的汤盆继续大吃大喝。

秦扬从外面回转到家的时候,战锋和诛邪刚刚把桌子收拾完,处理掉啃光光的鸡骨头。

嗅觉灵敏的秦扬到屋里扫了一圈,又到院子里的火灶上看了看,站在院子里厉声道:“你们喝酒了?”

个个都神色微醺,酒气冲天的。

张永欢在战锋的帮助下,晃晃悠悠的进内室睡觉去了,莫无殇和千羽很识趣的向秦扬道别告辞回家自娱自乐去了。

小尾巴拉着战锋去菜地拔草去了,诛邪刺溜跑到屋里关上房门,两耳不闻窗外事去了。

张永欢迷迷瞪瞪的捂着被子,正准备陷入深度睡眠,怒气冲冲的秦扬却翩然而至。

一把扯开张永欢蒙着头的辈子,厉喝道:“宰鸡吃肉了?”

“啊……”张永欢眨了眨眼装迷糊:“我不知道……”

秦扬恼怒的咬牙切齿:“不知道?除了你敢这样做,你会烹饪好吃的东西外,谁还敢这样做?”压低的嗓音凌厉至极。

张永欢尴尬的抓头笑笑,“哥,我的亲哥唉……不就是吃了两只鸡嘛,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要不赶明儿我孵出两小鸡仔来养大下蛋还不成吗?”

秦扬愕了愕,怒极反笑,“你孵鸡蛋?嗯?我让你孵鸡蛋。”眼疾手快的托住张永欢受伤的腰,大巴掌就狠狠的落在了他的臀肉上。

张永欢吃惊的陡然一颤,怪叫着去看他,“喂……当我是小孩儿啊你!”往屁股上打针都没这么疼的,这人就丫是个暴力狂啊!

27、鹿筋汤

细皮白肉的猪大排和肥腻适中的肉块在汤盆里静静的呆着,一股股浓郁的肉香从堂屋飘进内室。

肉质细嫩的方肉,精心挑选过的猪大排,在锅中一煮即熟,再用上好黄豆制出的酱油,自酿的高粱酒,加上少许的白糖,适量的咸盐,加足清水加入其它的调料,大火熬煮,排骨和方肉成熟后,不仅肉松骨酥,鲜味浓郁,而且肥而不腻,汤汁爽口,吃后唇齿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