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任重生涨红了脸,说:“你不是咽下去了?”

张永欢表情扭曲,竭力憋笑,“……”逆天的硬派天然呆啊!

要是光看任重生的脸定会认为他是一个深藏不露腹中良谋无数精明的家伙,可是现在……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张永欢在胸口划十字仰天叹息,上帝你果然是公平的。

瘸子任正站在镇西口的小路上等待着张永欢和小尾巴,大黑狗兴奋的撒着欢儿往野外奔去,小尾巴察觉到了跟在他们身后的战锋后,若有所思的看了看他,跟在了战锋的身后,那双清澈晶亮的眼睛,紧紧的锁定在战锋背着的青铜剑上,伸手摸着追在战锋向前走。

张永欢怪异的惊叫:“过来小家伙!”刀剑无眼啊亲!

小尾巴好奇的望着青铜剑上的花纹,大胆的用手指抚触着剑鞘上的纹路。

战锋侧了侧身子,定眼去看小尾巴……白嫩的脸蛋,尖尖的下巴,水汪汪的大眼睛,眨眼睛的时候浓密长翘的睫毛一颤一颤上下睫毛好像要打架,安静乖巧的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漂亮小女娃。

可惜,小尾巴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这点从他细腻脖颈间属于男人象征的喉结可以证明。

毕竟,他已经十七岁,只是长的瘦小了一点,心智不完全了而已。

战锋很豪爽的咧嘴一笑,不忍心在拒绝小孩的请求:“等抓到了兔子,就让你摸。”

跟在现在的张永欢身边,就连战锋都觉得他越来越受主人的影响,变得跟少年时那般匪性十足,斗志昂扬了。

张永欢对小尾巴招手:“我的小祖宗哟,快过来,跟着旺财去抓兔子去。”

小尾巴颠颠追上他说:“不叫旺财,叫笨笨。”大黑狗刚被秦扬和张永欢联手引诱回家时,根本一点都不听话,笨的知道吃吃吃,所以诛邪当场就说:“这狗属饿死鬼的吧,街上恁多流浪狗,也没见一个像它这么能吃的,干脆叫欢弟算了。”

张永欢炸毛,拿着骨头棒子就诱惑大狗:“过来小邪。”

大黑狗嗅到肉香,呼哧呼哧跑到张永欢面前。

诛邪踹翻了脚边装有面条的大腕:“几吧玩意儿!老子前两天白教育你了!”

为了驯化这只大狗,他可是耐着性子顿顿好吃好喝伺候着呢,没曾想张永欢用一根骨头棒子就给勾搭走了。

“蠢狗,笨蛋!狗日的家伙!”

秦扬拿着菜刀从伙房出来,看向张永欢,头疼道:“那是熬高汤用的骨头!”

张永欢:“……哦呵呵呵……给小邪吃不算浪费。”他指着专心致志啃骨头的大黑狗说。

“欢弟……你自己吃就自己吃,何必拉你哥做幌子呢?是不,可爱的欢弟?”蹲下去无比宠爱的摸大黑狗的狗头。

“名字……不好听。”小尾巴发表意见:“大扬扬。”语出惊人,五雷轰顶。

大黑狗嗷呜看了看他,继续啃狗头。

秦扬的脸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时间瞬息万变:“大胖,准备麻袋,杀狗吃狗肉。”这玩意儿根本不应该存在。

诛邪急道:“大湿兄刀下留狗啊!”好容易才训练的它听话一点,这就吃了怪吃亏的。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张永欢忧伤道。

秦扬抓狂的磨了磨牙,“……”他能拿刀砍了这两个人不?

“笨笨。”小尾巴好像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别扭的开口又说:“不叫大扬扬,叫笨笨。”

“……”秦扬面无表情的走了。

诛邪:“欢欢。”不叫欢弟叫欢欢也挺不错。

张永欢咆哮:“我妈给我起这名字是让我永远欢乐,不是让你来亵渎的!”

诛邪耸肩:“我爹给我起这名字是叫我除恶扬善,除妖斩魔的,你拿来亵渎又算啥?”

“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坑了你爹,你觉得你做到你爹对你的名字寄托的期望了吗?”张永欢暴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