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天空的蓝色已经暗了下来,渐渐过度到天边的橘色、明黄、赤红、浅紫,绚烂得似是不小心打翻了调色板。傍晚的夜风吹拂过山崖,带走整个白天烈日烤灸的焦虑紧张,让人的心情也不禁凉爽放松下来。

李识曛忽然忍不住放声大笑,带着种说不出的潇洒恣意。或许这种带几分张狂的天性才是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应该有的表现,在现代的他虽然表现得再温文尔雅,那是建立在他的表现之上,如果再张扬未免叫人觉得轻狂,本质里他仍然不少那份年轻人应该有的张扬恣意。

然而来了这片大陆,为了生存,不仅是天性,甚至人性中的一些坚持他都不得不放下。在这一刻,他无端觉得以前那个意气风发的李识曛似乎又回来几分。

敢于挑战陆地霸主的他似乎也不是那个初来这片大陆、只能夹着尾巴逃跑的弱者,把握好时机,利用好机会,即使这次没有成功,他也有自信在下一次将一切险阻与考验踏在脚下。

笑过之后,他又无端有些寂寥,天地之间只有一个人的孤独似又回到了身上,若非这一通发泄,他似乎都没有意识到,他已经很少像以前在学校、在家里那样放声大笑了,那些年轻恣意、神采飞扬的奢侈时光似乎真的一去不复返。

要不这次痛快的带着三分孩子气的冒险,恐怕他改变到连自已都不再记得自已曾经的模样都不会意识到,这样一天又一天苦苦挣扎求存的日子何等麻木可怕,连他这样意志坚定的人也会消磨掉自已原本的模样。

他,首先是李识曛,才是猎食者李识曛啊。

白虎忽然在山崖上仰天长啸一声,声浪滔滔,威振四野,天空中、草原上、丛林里,无数的动物停下了自己觅食、潜伏、饮水的动作,向山崖的方向张望过来,它们似乎都感觉到了,那里有一位大陆强者在宣告,那宣告中充满了张扬、自信、从容与威严。

这一刻,风也安静,云也停驻,天边绚丽的霞光、草原丛林壮丽的景象也在这道白色身影无边的自信威势之下黯然失色,沦为背景。

李识曛也跟着仰天长吼,这一声里,诸多恣意、欢悦。像是挣脱了来到这片大陆之后诸多束缚、无奈、软弱,放出了那个曾经神采飞扬自信骄傲的李识曛。

远方一声响起的咆哮打断两只的张狂得意,于是这两只迅速消声、抱头鼠窜,妈的,忘记那只母暴龙了,嘤嘤——

吾是再次粗现的分割线君——

这是一次失败的挑衅,这也是一次成功的挑衅。

至少两个胆大包天的年轻人知道,即使是大陆第一霸主,也不是不容挑衅、无法战胜。

这场看似在玩命的冒险留给他们可以回味吸收的经验实在太多,让他们能够成长的地方也太多。每一次这样的行动中累积的经验、反思之后的改进都是让他们成长得更为强大的基石。

尽管这次对成年暴龙的习性和强大估计严重不足,临场的运气不佳等原因导致了行为的失败,但至少之前设计的方案框架还是有效的,最好的证明就是他们在行动失败的情况下都双双平安,毫发无伤,这个地点的选择充分地利用他们的优势和暴龙的劣势。

大陆上有几只生物在偷盗了暴龙蛋、狠狠挫伤暴龙之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呢?对于两个年轻者来说,已经是不错的成绩。

至少下一次再设计这样的圈套时,李识曛和白虎的陷阱绝对会充分考虑猎物的步态,体积,行进速度和引起的震荡,山崖上的巨石也绝不会再只有一块。

但代价已经产生,他们已经往死里得罪了一只母暴龙,要是再遇到估计就是不死不休。

总而言之,任何方案都会有失效的时候,要想百分百实现自己的目的,绝不能光凭冒险,一定要保证每套方案执行的有效性。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意识到,智慧的大脑与强健的体魄,恰当的谋略和谨慎的反思,彼此之间的信任、合作与默契,还有两颗年轻跳动的、敢于挑战尝试、永不轻易向强者向困难屈服的心,这些才是他们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他们能够战胜一切的根本,勇于挑战的自信来源。

这一刻,一人一虎无比默契地涌起一个念头,这片大陆上并没有不可战胜的强者!

纵然未来一片模糊,也许布满荆棘,也许风浪重重,但拥有这笔财富的他们,一定可以一直走下去。

冒险结束,他们也需要在山崖再停留一段时间,把屁股擦擦干净。毕竟他们虽然成功拐到暴龙蛋、差点成功猎杀一只成年暴龙,也不能掩盖这次其实已经失败,他们放走了一只凶猛母龙的事实。不想把麻烦带回大本营,就要好好收尾。

理论上推测,短时间内那只暴龙应该会忙于那几只蛋,没什么空来这里找他们碴儿,他们正好可以趁机打扫干净所有痕迹,从这片山崖神不知暴龙不觉地遁走。

草原上预先安放在大树上的手机在第二天晚上被白虎小心翼翼地带了回来,李识曛开机看了电量,还好,虽然昨天的暴龙闹铃消耗了一部分电量,但还有两格剩下。他关机后再次收了起来。

而山崖下的标枪也被李识曛提心吊胆地收回,所有的兽皮都被他们在山崖下进行了掩埋。

而李识曛没有想到,本来是计划中的收尾居然给了他这样大的意外之喜。

白虎不耐烦地轻拍着尾巴,不过一丛枯草而已,值得翻来覆去地看这么半天么?它都已经闻到锅里的香味了。这段时间折腾来折腾去,李识曛都不怎么有心情做饭了,往往他自己煮一锅地薯就打发了自己一日三餐,白虎只能愤愤地啃着猎物边怀念逝去的美食,边转悠着暴龙蛋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念头。

李识曛是在山崖外面的草丛里寻找标枪时,无意中发现这种非常眼熟的草的。

这丛草乍看起来非常像李识曛在现代看到的狗尾巴草,他手上拔起的是其中已经成熟的一株,从头到尾都成了金黄色,就是那种饱满的穗状结构,但仔细一看,这穗却并不是花而是果,种子粒粒饱满,长着长长的须。

这截金色的穗子李识曛在现代无数徽章标志上都曾见到过,只是相比他原来见过的实物,这截穗子十分小,只有他的半个食指长,估计是因为生在这湿热之地的原因,又或者是没有经过人类漫长的驯养育种筛选,它原本的个头就应该是这么大。

如果没有猜错,这可能是原始小麦。即使不是小麦,如果这种草真的是某种和小麦相似的、可食用的植物,那他在这片大陆就终于可以吃到久违的粮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