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试着打开车窗,却全部被反锁了。

他从偌大的包里摸索出夜视望远镜,没一会,就搜寻到了男人的踪迹。令他完全想不到的是,男人安静的蛰伏在草丛中,用摄影器材对着不远处的狼群。

独自旅行了一段时间,这还是殷旗第一次见,不知不觉之中,他们已经如此深入林区。

狼一般在夜间活动,嗅觉听觉都十分敏锐,性残忍机警,又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殷旗不是胆小怕事之辈,也惊出了一身冷汗,一旦被发现,两条腿的人类可敌不过极善奔跑的狼。

这不是聊斋里的故事,而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心中不安,能做的事情却很有限,贸然出去肯定会惊扰到狼群,后果不堪设想。而且他也明白,男人肯定在那里守候了很长的时间,就像他收集声音一样,连呼吸都得小心翼翼,生怕破坏了一丁半点,留下瑕疵。

殷旗就这样静静坐在车里等待,察觉到异动时他立刻抓起望远镜,男人的反应速度比他想象中还要快,飞跃的身影很快就到了车旁。

嘶吼声在寒风中格外凛冽,奔逐的狼群露出了白亮的利齿。

千钧一发,男人跳上车时,手臂被最快追上来的狼撕开了一道口子,所幸关门的速度够迅速,它再扑上来时重重撞在了铁质的车门上。

牵一发而动全身,更何况狼这种群体性动物,男人来不及查看伤口就握住方向盘,踩下了油门,尖锐的摩擦声刮过耳膜,殷旗通过透视镜一看,黑压压中无数双眼睛似乎都在盯着他们。

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没有这辆车,他们肯定会在利爪下被撕成碎片。

惊心动魄的追逐战,直到天亮才落下帷幕,一路乱窜,到最后他们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窗外蒙蒙亮,高大的树林间隙间落下阳光,殷旗也是到现在才看清了男人的长相,他的侧脸很好看,深邃的眉眼有一种令人难以忽视的凌厉的美,微微抿起的唇透着坚毅执着的味道,摆弄着摄影器材的手指干净而修长,完全不像一个野外探险家,更像清晨悠闲坐在自家沙发上欣赏自己作品的富家子弟。

“你似乎一点也不为自己脱离了险境感到庆幸。”相比他的担心,这个男人一直都很镇定自若,就算被狼群追逐,也没有惊慌失措,撞上路边的大树。

“这些是我今年最满意的作品。”男人扬了扬手中的器材,挑眉道:“难道你不觉得这个晚上过得很有意义吗?既惊险又刺激。”

“的确很惊险刺激,要是你动作慢一点,现在就成了别人的餐点。”殷旗嘲讽道,他虽然也喜欢挑战,但不喜欢事情超出自己的掌控范围,他讨厌那种感觉。

“很多事情你不去做,怎么会知道不会成功?”男人嘴边扬起的弧度既洒脱又倜傥,“冒险得到的东西才越弥足珍贵,而且我也享受这个过程。”末了他添上一句,“征服的过程。”

自信坚定,意气张扬,眼底的锋芒比窗外的阳光还要耀眼。

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殷旗想起了以前的自己,Spirit鼎盛时期的他。

那一次的失败,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能够云淡风轻的对待,但实际上,在那之后,他变得裹足不前,感情的挫折,不完全是对方的责任,因为他从来没想过去挽救去挽回。

害怕再次失败,就像他又一次失去了创立起来的组合——Singular。

叶呈希说过,是他使得他的事业起死回生,但实际上,叶呈希同样是他的那根稻草,再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他从不服输,专辑推出之后离开,不仅仅因为采风,也有一定逃避的意味。

而现在,在这个人烟稀疏的荒芜地方,他竟然找回了当初的感觉。

“喂,借个火。”思绪被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殷旗刚想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给他,男人却叼着烟凑近,直接将香烟顶端靠到他点燃的那一端,淡淡的烟草味窜进鼻腔,几缕烟雾映着对方的脸,也喷薄在他的脖颈。亲密不如耳边厮磨,缠绵不如唇舌交缠,纯粹简单的靠近,这一刻,竟比任何一种还要令人动心。

“看来我们分不开了。”

“什么?”殷旗晃过神,被他的话吓了一跳。

“车子没汽油了,这里又收不到信号,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走出这个森林。”男人拎起后座上的包,“走吧,我们注定要搭伙一起过了。”

将沉重的包背上的殷旗不置可否,一同推开车门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