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医食无忧[穿越] 青猫团 3821 字 6个月前

余锦年心里笑道,闵雪飞要外出公干,当下自然是难舍难分,也就不去讨嫌,将饭菜摆在凉亭里与季鸿自己两个吃。

如今仲夏,天黑得晚了,四周不点灯也足够亮堂。他手舞足蹈地与季鸿说今日铺子里如何如何,小海棠如何如何,家里又如何如何,像个张牙舞爪的小螃蟹。最近医堂的修葺也渐渐步入正轨,苏亭的医术也大有长进,就这日子来说,他过得很满意。

季鸿坐在一旁不断地往他碗里布菜,好似这一顿饭就要将他一口气喂成个两百斤的胖子,而自己则只吃了两瓣荷花,饮了些清凉的汤水。犹是如此,他仍一脸凝肃地与余锦年说:“不要只顾着忙,自己要多吃些。今年暑气是重了些,多少阻碍食欲,那也不能太过放纵,吃饭睡觉都得按律而循。若是实在热,叫下头人夜里给你打扇,万勿贪凉放太多冰在床前,对身子不好。”

“……”这是怎的了,怎么进了趟宫,反而带了一身话痨病出来?余锦年诧异地歪头看他,仿佛是想看看这个一贯寡言的冰山怪是不是被什么奇怪的玩意儿附体了。

但实在从他平淡无奇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来,只好作罢。

吃过饭回到房间,即便是在房间中央摆了冰,余锦年仍觉得闷热,歇也歇不安生。不过季鸿素来不畏暑热,于是自袖中抽出折扇来,满展开与他轻轻地打,他倒是享受,眯着眼睛舒舒服服地喘气,知了嗡嗡地乱叫,但因为有了季美人摇扇,先前听来令人烦躁不安的动静,此时也成了这一刻的配乐。

季鸿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将他此时此刻的模样印在脑海中,终于伸手捏了捏少年的手指,轻声道:“过几日我得出去一趟。”

“嗯?”余锦年应了一声,心想他每日都要出去的,怎的还提前报备这种小事,转念深思罢,又反应过来,他说的这个“出去”,约莫是跟那位闵二公子一样要离京,于是顿时吓得清醒,弹坐起来问他,“要去哪?远吗?”

季鸿说:“南下治水。何日出发还没定下来,天子打算让我带着大皇子出去历练历练。”

余锦年立即自告奋勇道:“我跟你一起去!”

季鸿摇了摇头,慢慢抚摸他紧绷的脊背,轻轻地抚慰性质地笑了一笑:“南边发洪涝,正乱着,许多情况都不好明说。你且在家好好的,守着我们的家,照顾好家里这些人,也照顾好自己……短则十几日,长则数月,最晚也不过入秋时分,月夕日之前,我肯定回来。”

余锦年怔住了。

之前他还笑闵雪飞二人难舍难分,谁想到转头就遭了现世报。

入秋?这才刚入夏啊!

第145章 雪耳冰粥

偏房内。

闵雪飞褪去了外衫,只着一件贴身白丝绢制得薄衣,袖子挽到肘上,慢慢掬水淋到桶中连枝的肩头,用一小块软巾子擦过他的背时,向下看到水波中一片短亵裤上的花草绣纹,心里不禁道:这般闷热仲夏,谁人穿这么多,可不得生痱子么!

“方才听余小神医说了没有,”闵雪飞轻声道,“不能闷着。”

连枝抬头瞧了瞧他,下意识抓紧了自己的裤边。

“……”闵雪飞问,“你怕我?”连枝摇一摇头,他便很奇怪,“那是为什么?”

连枝视线乱飘,撒到闵雪飞白衣底下漏出来的一条黑裤,不由羞愧道:“我、我丑……我见人家都是你那样的,我这样的不齐全,要被笑话的,你肯定也不喜欢。”

虽然他原本不觉得自己哪里丑,可就是怕闵雪飞不喜欢。

闵雪飞霍然直起身子,没来由地烦躁道:“人家?哪个人家?你知不知道这不能乱给别人看!”

连枝被训得一愣,似吓了一惊的小雀儿,贴着桶壁无辜地冲着他眨眼,半晌明白过来,他急于辩驳,因此激动得有些结巴,匆匆地说:“我没给别人看,我只给你看!我、我就是看了些画册和话本,里头都是这么说的。”只是话里还颇有些不高兴,“道甚么麈柄似铁,又说甚么紫黑油亮。又不是地里刨出来的茄儿头,怎会是油黑发亮还红烙似铁了,显然是他们杜撰。我瞧着你就不是——”

没说完,也显然是意识到自己说多了,他忙闭上嘴,羞得埋下头,下巴快戳到胸前。

闵雪飞松了口气,心情又大落大起地好了起来,伸手去扯他的亵裤,臊他道:“那你、那你给我看看。我看了才知道喜不喜欢。”

连枝不给他瞧,两人挣扯玩闹,水花四溅,很快濡湿了闵雪飞的衣摆。闵雪飞看他闹了这会儿放开了些,不再那么拘谨了,因水也冷了,便哄诱他将湿透了的短亵裤脱下,转而作势递给他一条薄巾围在腰间。连枝正伸手去接,闵雪飞随即将他拎出水,伴着一声尖细的惊呼,就将人脚不沾地地打横抱到了早已铺好了宽大浴巾的床上。

衣裳已湿了,这会儿再叫重新烧水又得惊动不少人,闵雪飞索性就着桶里的水将自己匆匆洗过,简单一擦,套上件松懈的内衫,还不忘将那个绣得歪七扭八的端午药囊佩在身上,之后抽了搭在架上的棉手巾,走过去细致地替连枝擦净身上的水珠。

连枝欲躲,被闵雪飞一掌扣住,固定在腰间:“别动。既是痱疹,总带着水是好不了的,天又热,不擦干过会儿定又痒了。以后要是养不好我才不喜欢。下头人已经送来了吃食和药散,我叫他们放在了外间,你且在这躺着晾一会,我去拿。”

他说着转身而去,快步到外间取了食盘和装着六一散的小葫芦药瓶,回来本以为连枝会羞得躲在帐子里,却没想到他仍是自己走之前那个姿势,且用手掌作风,努力扇着,仿佛多扇几下痱子就会消了似的。

闵雪飞坐到床前,拔起药瓶的木塞,以食指轻轻敲抖瓶口,把浅黄发白的药末轻轻地撒在他起了红疹的皮肤上,因有些地方藏在褶皱里,又得将他膝盖向外拨开一些才能均匀撒到。连枝生得极好,且皮肤白滑,是介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那种细腻,唯有这一处美中不足的有些赘生的皮褶,并不那么好看。

而且那小东西软软的小小的,像没长大的孩子的一般,两侧当初行刀的切口已经看不大出了,除非低下去仔细盯着瞧,才能发现一点点指甲长短的瘢痕。

闵雪飞自觉失礼,忙挪开视线,专心替他撒上药面,眼角余光扫到一旁脚榻上的皂靴,靴筒上也是一色儿的秀兰牡丹抑或山茶小梅,不禁问道:“为何这么喜欢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