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医食无忧[穿越] 青猫团 3719 字 6个月前

倒是石星和姜小少爷,委实厮磨不舍了许久。

临行前,余锦年站在马车旁,突然提出要再去一碗面馆看看。

那废墟一直被闵霁的人严加看护着,连只老鼠都未曾放进去过,季鸿也不止一次地派人进去收拾过,只是当日那火势太猛,整个面馆几乎全部焚成灰烬。

余锦年站在门前,阳光穿透残垣,洒落在一碗面馆破旧不堪的牌匾上,曾经洋溢着欢声笑语的后院,此刻铺着一层干腻的黑灰,踩一脚便在地上留下半个脏兮兮的脚印,四周东倒西歪,看不出形状,没有一处完好,他迈进前堂,一抬手,那斜挂着的半拉残门就啪啦一声掉下来。

季鸿把少年往后拽了一步,才让发愣的他免于被灰尘扑面,看他还要往里面进,季鸿忍住了想要劝阻他的冲动,耐心道:“里面危险,脚下小心些——我在门口等你。”

余锦年点点头:“就出来。”

季鸿放心,也只能放心。

余锦年慢吞吞走遍每一个角落,翻开了地上一块碎木板,捡起了几根折断了的金针,又几张花色眼熟的碎瓷片,旁边一个精致的木奁,半边都烧坏了,地上流着一摊小炭珠,指腹一碾,全都破碎,全然看不出是一颗颗白润的珍珠。

这个他生活了短短半年,却寄托了他至今为止全部情感的地方,今日就要这样离去了。

回到马车上,车夫一声鞭响,轮轴辘辘地转起来,驱着向前,很快就驶出了西城门,此去夏京千里迢迢,也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来,余锦年回望着城门上高悬的“信安”二字,郁勃遒劲,据说是前朝又前朝的某任太守所书。

余锦年的手被攥紧,腰被环住,季鸿将洗净的红斗篷罩在他身上:“今日起得早,若是困的话,就再睡会。到了下一个地方叫你。”

“嗯。”余锦年顺从地领下这份体贴,靠在对方肩头,望着斗篷上烧焦的一块,慢慢阖上眼。

季鸿偏过头,贴着亲了亲少年的头顶:“去京城害怕吗?”

猫跳上余锦年的膝头,霸占了最柔软的腿心,蜷缩在软绵的兔毛斗篷上打呼,余锦年慢条斯理地揉着猫咪的颈毛,他心知此一去,日后千山万水再难回,也知是要奔赴一波深不可见的浩瀚,但是鼻息间松木衣香令人心安,也将人迷惑。

他嘴角微不可见地弯了一弯:“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不怕。”

此去千万里,唯君是归途。

第97章 圆欢喜

绿杨芳草,淡蕊斜红,又是一年芳菲日。

往北走了有一段时日,车行到桃溪的前几天,穗穗突感风寒,小丫头阳气旺,不多日就化热咳嗽起来。过了桃溪,再往前是绵绵山岭丘壑,会有好一段时日寻不到像样的旅店,更不提医药之类,他们一行人只好在桃溪镇上整顿歇脚,决定待穗穗病愈,再继续前进。

桃溪属武灵府,之所以唤作桃溪,是因附近有座并不如何高的丘陵,说来也奇,自这丘上竟有一处山泉眼,泉水汇成一条清溪绵延流下,许是溪水清冽甘美,引了桃花仙子也动了尘心,下凡来久住于此。

是故每至春日,镇子里铺遍白蕊粉桃,也有些迎春、瑞香、晚腊梅之类的花儿,红黄粉绿,未及天气彻底回暖,桃溪镇便已姹紫嫣红,黑瓦白墙陷于百花之间,从高处俯眺时犹如置身花海一般,堪称武灵奇景之一。

年年开了春,无数文人雅客齐聚于此,游春赏景,品聆诗作。

余锦年一行人风尘仆仆,寻了三两家客栈竟都住满,一时之间还发起愁来,倒是闵家三公子勤于游山玩水,稀奇古怪的人脉颇多,早年间寻访此地,曾结识了一位红粉知己,如今这位知己也在这桃溪镇里开了家店,这才将他们安顿下来。

下榻的客栈名筑花阁,雅气得很,店里一应摆设都相当素净,却又不至于寒酸,桌上都以浅釉鹅颈瓶插着单支的迎春或雪梅,堂中茶香袅袅,细香阵阵,正是迎合了那些墨客文士的矫情偏好。

老板娘乃黎阳苏氏,双字唤清儿,人如其名,既清也扬,长袖善舞。余锦年等人卸箱进门时,老板娘正周旋于诸多文客之间,笑脸盈盈地低声夸赞,几位自诩名士的书生被夸得得意洋洋,大手一挥送了老板娘诸多墨宝,她也不推拒,当即吩咐身边的小丫头给挂起来。

几人进来,苏清儿着人开了数间上房,又命人收拾了一间通铺,给随行的侍从们住,便把闵懋拉去饮酒笑谈一阵。

安顿下来,正到了午时,穗穗思念母亲,胃口不佳,又是打小在信安县长起来的,吃不惯桃溪的口味,这好一番舟车劳顿之后,整张小脸病得蜡黄,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且又闹起小性子来,说什么也不愿意吃药,余锦年无法,只好放她沉沉睡了一下午。

听穗穗三五不时地咳嗽,喉咙里隆隆地似有痰声,余锦年心里也忧,总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临至晚间,便准备亲自下厨做些可口的饭菜。

好在苏清儿很是瞧得上闵懋,连带着他们一群人都被奉若上宾,余锦年提出要借用厨房和食材,她也没多做阻拦,然而余锦年刚拿起菜刀来,她突然隔着衣袖,暧昧地捏了下余锦年的手,低低道:“只是这厨灶也不能白用,小公子得偿我些东西。”

余锦年登时把手缩进了袖口,一脸惊恐地看着她。

苏清儿倚着门框掩嘴而笑:“瞧小公子也是个读书人,不若与我留幅墨宝?”

原来是讨要墨宝的,方才进门时就见她到处收集字画,也不知是真得爱这东西,还是想为客栈挣个雅骚的名声?但不管怎样,余锦年道自己真是思想龌龊,竟是将人家想岔了,但一提起墨宝,他又不禁耳根微红,羞愧道:“抱歉了老板娘,我其实……大字并不识得几个,字儿写的,更如狗爬一般,实在拿不出手去。”

苏清儿看他肉嫩皮白,竟不是个读书人,还为此惊讶了一回,然而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见余锦年不愿,也就不强求,再看他摆弄食材手熟得很,菜刀在他手上舞出花儿来,也就当真以为他不过是个颇得主家赏识的厨子,也就不提写字的事,只站在一旁看他做菜,也不急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