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双跳脱

哑舍 玄色 6144 字 3个月前

是的,是少女,虽然十八九岁对于古代人来说都可以当孩子娘了,但对于陆子冈来说,她也就是个高中刚毕业的女孩子。事实上,陆子冈对这个少女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毕竟他虽然知道了自己的前世曾经用生命在苦恋着她,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只是发生在上一世的事情,就像是看别人的故事一样。

但他也深深地为这个故事而唏嘘。从始至终,前世的他都不知道少女的名字,而少女也不知道曾经有个人把她视为生命中唯一的光。这也直接导致他这一年多来,不断地在睡梦中重复着前世的景象,连一些细节都回忆得清清楚楚,甚至连前世的琢玉技巧也在几个月之间练成了。这简直……像是被硬生生地承受了另一段人生。

正好辞职接手了哑舍后,他特意去找大师问过,明明医生找回前世记忆的时候并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会如此?

大师摸着他那个光溜溜的秃头,解释说医生因为是魂魄不全转世,所以不光是每次转世活不过12岁,有长命锁守护也只能活到24岁,每次投胎也都是厄运连连,不是家破人亡就是命不久矣,照着时髦的说法那就是天煞孤星转世。这样的情况自也不会被前世的怨念所纠缠,看过前世的景象,也只是过眼云烟而已。

而陆子冈这样想起了前世,实乃是前世的怨念极强,很难摆脱。陆子冈深以为然,因为他见过许多例子,例如那个依旧每天来哑舍画一笔的画师,那个在街角开花店的种田宅男,那对偶尔会来哑舍坐一坐的大学生情侣……他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像他一样想起前世,但他知道,若是给那个画师穿越回去的机会,他必定会直接禅位给适合的人,再也不会贪恋那个孤高冰冷的龙椅。

但他自己的情况和其他人又不一样,身后的这少女其实是扶苏的其中一次转世,因为魂魄不全,所以根本不会再有转世记忆。也就是说,前世的他只能拥有这一世,若不能圆满,那就只能怨恨终身。不能像街角开花店的宅男一样在这一世找回自己的恋人。

因此在有了洛书九星罗盘的时候,一个抑制不住的念头就在他心间滋生着。

他的前世只是一个玉匠,爱恋的人也只是一名小小的厨娘,两人的生存或者死亡,根本无法撼动历史车轮的轨迹。为什么他就不能做点什么呢?

前世的他和少女偶然在碾玉作相遇,因为她胸前的那块玉料认出是幼时的青梅竹马,便讨要了那块玉料去雕琢。也许是巧合,玉料一离体,少女便在当晚遭遇了壬寅宫变,被牵连问斩了。

若是把他脖子上的长命锁还给这少女,会不会保佑她能平安度过几年?

但两个相同的东西存在于同一时间段,若只是须臾间还不会扰乱什么,时间长了万一出了什么乱子可怎么办?陆子冈不敢轻举妄动。他只是想阻止少女卷入那场震惊朝野的壬寅宫变之中,如果能顺便撮合她和前世的他在一起,岂不是能把那一直缠绕在他脑海的怨念驱散一些?

毕竟他们只是历史上的小人物,不是吗?

所以他雕了那对玉镯,想找机会送给少女。

玉镯在古代,是等同于戒指在现代的意义的。汉朝就有《定情诗》云:“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其中的契阔就是出自《诗经》中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跳脱便是古时手镯的意思,是恋人定情时所赠。

前世的他只要看到这雕工和这落款,就知道是谁雕的。估计虽然会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第二个自己,但前世的他一直在哑舍看店,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没见过,自然也会猜得到。陆子冈按了按怀中的锦盒,心情颇好,他已阻止了少女回宫当值,那么现在只需要找个机会把这对玉跳脱送给她就大功告成了。

思绪起伏间,陆子冈发觉他们已经在胡同中穿梭许久了。京城向来有着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皇城的东边一般住的都是商人,富贵遮天。而百官为了应诏方便,一般都是云集在西城一带。南贫说的是前门外的天桥一直到永定门都是三教九流平民百姓聚集的地方,而钟鼓楼往北到德胜门的地方,都是宫女和太监的家眷所住,这些人往往都被人瞧不起,才有北贱之称。陆子冈知道他们现在就在西城一带,入目所及的都是高官的宅邸,处处深宅大院,就算有个别酒楼,看起来也非常高档,估计他们连给店小二的赏钱都出不起。

夏泽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陆子冈至少知道了她的姓氏,但闺名不好问得太详细。古代在订婚之前的三书六礼时,才会有问名这个环节,他一个偶然相逢的外男,对方肯请他吃顿饭,就已经是于礼不合了。

好在明朝虽然对于女子的管制很严,也仅限于大户人家的小姐夫人们,平民百姓的女人家也是会迫于生计抛头露面的。所以陆子冈和夏泽兰一路上几乎并肩而行,也没有引起太多的人注意。夏泽兰等褪去了初时的羞涩,便开始沿路介绍京城的风貌来,因为她知道身边这位年轻的琢玉师是刚刚进京不久的。

有人当导游,陆子冈自是求之不得,但他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

“哎呀,那家天福斋的酱肘子做得太腻而且很咸,肯定不会合我们南方人的口味。

“这家糖火烧倒是不错,但早上来吃比较好,晚上吃太随便了一点。

“鸿丰楼的烤鸭好吃,可都是要提前一天预约才可以的,今天肯定是来不及了。

“泰德福的涮羊肉也还可以,但腥臊味道很重,我怕你适应不了。”

陆子冈一路走,一路听着夏泽兰絮絮叨叨地点评着路过的饭馆,最后终于听明白了,这绝对就是同行相轻啊……夏泽兰一边说,一边也在心里思量着。她偶尔偷瞄着年轻琢玉师俊朗的侧脸,忽然想起之前在李公公那里听到的八卦。据说这位新来的苏州琢玉师,虽然已是二十余岁,但却没有家眷随行安置。

没有家眷,就是没有娶妻的意思吗?

夏泽兰想要习惯性地隔着衣服摸摸脖颈间的玉料,手上却摸了个空,才醒悟到自己已把玉料交给了眼前的人去雕琢。伸手摸了摸腰间的荷包,夏泽兰一咬牙,漾出一抹微笑道:“陆大哥,为表诚意,我还是请你去我家吃吧!”

陆子冈受宠若惊,简直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走的,直到他站在一家兴旺的小餐馆外面,又看了看左右。

呃……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五百多年以后,这里开的应该是一家肯德基……

夏泽兰十年前随父母进京,当时她家的境况还不错,父母用积蓄在前门附近开了家小餐馆,主营苏州菜和淮扬菜。因为手艺地道,菜肴物美价廉,小有名气。可惜好景不长,夏父因为积劳成疾早早过世,母亲也因为悲伤过度撒手人寰,独留夏泽兰一人。

夏泽兰本应遵循父母遗命,扶棺回乡后留在苏州,但因亲戚多已疏远,夏泽兰也不愿在他们的指手画脚下被安排盲婚哑嫁,便在安葬父母之后重新回了京城。她一个人支撑不了一家餐馆,便把铺面租了出去,自己又因为手艺精湛被招入了尚膳监当厨娘。因双亲早逝,无人管她婚嫁,独自一人不知道有多逍遥自在。

当然,经常有那左邻右舍的热心姑婆来攀谈介绍,夏泽兰总是婉言谢绝,毕竟她一人孤身在京,无亲无故,那些三姑六婆又能给她介绍什么好人家?宁缺毋滥,就算一辈子不嫁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夏泽兰早就定下的决心。

只是,现在这个决心,微微地有些动摇了。

夏泽兰面不改色地带着陆子冈踏入自家那个租出去的小餐馆,因为已经快到晚饭时分,客流量已经增多,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

陆子冈跟着她轻车熟路地穿过厅堂绕过后厨,之后便进到了一间狭窄的小院里。这间小院里已经堆满了许多晾晒的干菜,那穿好的山蘑菇、萝卜条和堆砌成一摞摞的大白菜,还有房檐下那一串串垂下来的金黄色玉米,混合成了一股扑面而来的温馨气息。

夏泽兰见陆子冈的目光流连在玉米上,便连忙解释道:“这是玉蜀黍,从海外传进来的,据说好保存,很多海上讨生活的人都喜欢吃。这个又好种产量又高,最近京城也很风靡,我闲时正研究些玉蜀黍的新菜肴。”

陆子冈闻言一怔,才想起这种原产于中美洲、是印第安人主要粮食作物的玉米,正是因为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在嘉靖年间才传入中国,但大范围地种植却是在清朝时期。正因为玉米的生长期和冬小麦交错,在黄河流域附近的北方地区,可以和冬小麦轮流耕作,达到作物一年两熟,成为下层人口的主要粮食,这也是18世纪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玉米还被世人称之为五谷之外的又一种谷,可见其重要程度。

想到这里,陆子冈不禁道:“玉米直接煮着吃或者烤着吃就很不错,炖汤或者搓成玉米面,剥粒炒菜,或者加点油和面做成玉米烙也好吃。”

“啊?”夏泽兰请陆子冈回来给他做饭,也有让他吃吃这种稀奇的玉蜀黍显摆的意思,结果对方居然比她更了解。夏泽兰泄气后又重新振作,问清楚了如何做玉米烙之后,便选了两根玉蜀黍一头扎进院子里的小厨房中。

陆子冈也没有进屋,而是陪在外面,按照夏泽兰的指示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挑水、择菜等等。夏泽兰的小厨房虽然比起碾玉作司正的厨房小了许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坛坛罐罐甚多,显然都是夏泽兰的私家珍藏。

陆子冈从不知道做菜还有如此多繁琐的工序,因为现代厨房都是全自动或半自动的机器,此时目睹了古法厨艺,觉得无比神奇。连煮饭时添加柴火的多少都有讲究,那个在厨房中忙碌的曼妙身影,更像是在制作艺术品一般,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令人移不开目光的魅力,和着充盈鼻间的香气四溢,更令人永生难忘。

两人直接在院子里支起了圆桌,等天色稍暗下来的时候,摆在圆桌上的已经是一席颇为丰富的菜肴。

蒸得红彤彤的四只河蟹、辣赤焦香的五香排骨、金黄香脆的玉米烙、酱褐色的爆鳝片,还有一砂锅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生津,食指大动。陆子冈帮忙摆好碗筷之后,就端坐在桌前忍受煎熬,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因为穿越前的紧张,今天还没吃过饭。

夏泽兰洗净了手,进屋把满是油烟的衣服换下,再出来时已换上了一袭青绿色的襦裙,又套了缃色的宽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粉色桃花花边作装饰,且领子一直通到下摆,更衬得她容姿清丽夺人,未施半点脂粉的肌肤艳若桃李,陆子冈一时之间竟是看呆了。

有那么一瞬,陆子冈居然有些嫉妒前世的自己了。

漂亮、温柔、爽利、做菜又好……这样的女朋友谁不想要啊!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宜室宜家。

夏泽兰也注意到了年轻琢玉师灼热的目光,她脚步微滞了片刻,随后低垂着眼帘,把怀里的一小坛酒放在了圆桌上。再抬起头的时候已是恢复了往日的微笑,只是脸颊微带些许红晕。“这是一小坛从御茶房那边要来的桂花酝酿,正好配这时候的蟹子吃。这京城中的人不那么喜吃蟹子,这是前面餐馆剩下的四只公蟹,这时候吃正是膏肥之时,倒是便宜你了。”

陆子冈知道这只是夏泽兰的客气话,十月份的河蟹,正是一年之中最贵的时候,这四只螃蟹,个头都比成年男人的拳头还大,一只就比这桌上的其他菜都贵重了。他也不多说什么,拿过那坛酒,拍开坛口的封泥,一股沁人心扉的浓醇酒香迅速在小院中散开。

倒入瓷白酒盅中的酒液呈琥珀色,入口清新醇和,绵甜纯净,带着桂花的香气,令人唇齿生香。虽然酿酒都是良酝署所制,但御茶房都是管着御赐的茶酒,这一小坛桂花酝酿也是夏泽兰机缘巧合之际存下来的。她倒是不喜欢杯中之物,所以才留存至今。

看着年轻的琢玉师毫不掩饰的赞叹表情和举筷如飞的动作,已经完全取悦了夏泽兰一颗厨师的心。她这顿晚餐虽然看似简单,但所使用的香油、甜酱、豆豉、酱油、醋等等都是她巧手秘制的,不比宫中掌醢署御制的差,所做的菜肴也非平日能吃到的。就拿那盘蒸蟹来说,她之前就一直用浸了些许黄酒的湿布罩着,将养了几天,让蟹子排干净了肚内污浊,本想着这几天一天吃一只的,结果正巧碰上这个冤家,只好一起料理了。蒸笼里都铺着荷叶和紫苏叶,蟹肚脐内都塞了几粒花椒去腥,又放了几朵白线菊花一起上蒸笼,这一盘菊花蟹在鸿丰楼可要卖上三两银子。

“居然那么贵啊,那还真是令姑娘破费了。”

夏泽兰一呆,随后就恨不得把自己藏到桌子底下,没想到她竟然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想的说出来了。她连忙补救道:“陆大哥你别介意,你帮我雕琢那玉料,我给不起你工钱,只好做这顿饭聊表心意。”

明朝初期的时候银子的购买力还强一些,到明中期,一两银子大概能抵现代的人民币六百多块。三两银子就是将近两千块人民币了,当真是贵。不过古时交通不便,在长江一带的河蟹运到京城,确实是不易。陆子冈一边咋舌一边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有口福了,他用手拿起一只螃蟹放在夏泽兰盘里,笑着道:“本就说好替姑娘你雕琢那玉料就是为了还十年前的那顿蛋炒饭的,这顿又是在下先提出来相请,实在不好意思让姑娘忙碌多时。”

夏泽兰抿了抿唇,心中升起一股期待,是不是之后还会请她去吃一顿?这样有来有往的……可是她却见年轻的琢玉师用手边的方巾擦了擦手,珍而重之地从怀中取出一个锦盒,放到了她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