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金秋晚会

青春何为 我叫任仙森 1287 字 6个月前

一天张扬来得早,在排练厅门口的苦楝树下面抽烟,正好看到李天一背着吉他来了,他们打过招呼,李天一说:“兄弟,借我一支烟,我今天忘带了。”

“小事,小事,来抽一根磨砂猴。”张扬掏出烟盒,抽出两根,给自己也点了一根,“我看你这情况,有好几年的烟瘾了吧。”

“哈哈,抽的多,玩摇滚的烟不离手,酒不离口。”李天一很腼腆的笑了一下,扶了扶背上的吉他,“我的爱好很简单,三大样,烟酒和吉他。”

“你排练的怎么样了,弹一下听听。”张扬吸了一口烟,靠在苦楝树上,“来吧,弹一个,我特别喜欢吉他,可惜的是我不会弹吉他。”

李天一也没拒绝,叼着烟,把吉他从背上取下来,靠在树干上。又从包里掏出两罐啤酒,给了张扬一罐。他自己“砰”一声打开,仰头喝了一大口,很过瘾似的砸吧了一下嘴巴。

他使劲抽了几口烟,将烟头弹了出去,于是拉开装吉他的背包,取出吉他,跨上背带,靠着苦楝树就开始弹了起来。

张扬一边听着,一边抽烟喝啤酒,真是一种享受。后来有好几次他们都是这样坐在苦楝树旁边,排练完之后,一起去吃小东门的串串。

“天一,你觉得文艺部咱两还有戏吗?”张扬喝了一口啤酒,吃了一口串,“刘裕和郑伦姐长姐短,跑前跑后的,还能有咱两什么事?”

“管他呢,他们两很会来事,只怪我们自己。我对文艺部没什么想法,只想弹好我的吉他,我原以为进文艺部可以交流吉他技术,却没想到找了个公差。”李天一拍了一下桌子,手指头在桌面上有意的跳跃着,“我没打算在文艺部干多久,也不想主动提出退出,就这么着吧。”

“你还好,有喜欢的吉他,我什么都没有,还参加了舞蹈排练,走吧,又不好走,不走吧,留着又难受。”张扬点燃一支烟,摇了摇头,“哎,人最终还是被琐碎的事情羁绊着,永远脱不开身。”

“来吧,喝一个。”李天一端起酒杯跟张扬碰了之后,笑了笑,“别惆怅,日子还长。”